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公司法竞业禁止规定?

公司法竞业禁止规定有哪些
  
  竞业禁止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经理等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法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主要是针对在职期间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言的,如果想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就涉及如何对离职后的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进行竞业禁止限制问题。
  
  1、《劳动合同法》
  
  第2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24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公司法》(2006年修订)
  
  第70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第149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
  
  3、《合伙用人单位法》(2006年修订)
  
  第32条的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用人单位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用人单位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用人单位利益的活动。”
  
  第99条的规定:“合伙人违反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用人单位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用人单位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用人单位所有;给合伙用人单位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个人独资用人单位法》
  
  第20条的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用人单位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用人单位相竞争的业务;”
  
  5、《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1997]317号)
  
  第七条的规定:“单位可以在劳动聘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者技术保密协议中,与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协商,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有关人员在离开单位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凡有这种约定的,单位应向有关人员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企业间的竞争会往往会牵涉出一定的商业机密,对于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对于企业的经营企业自身的保密工作一定要做好,一旦出现所属的员工进行泄密的活动就会导致企业的经营陷入困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不办结婚证在乡下结婚可以告重婚吗
      不办结婚证在乡下结婚可以告重婚吗一、不办结婚证在乡下结婚可以告重婚吗?不办结婚证在乡下结婚的也可以告对方重婚,司法实践中对重婚的认定标准是......


·货款欠条有效期是多久
      货款欠条有效期是多久??货款欠条有效期是多久?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权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


·缓刑人员工作是否可以继续
      为了给予涉及的刑事犯罪程度较轻的犯罪人适度的法律教育一般是会处以缓刑,但如果是正在就职的劳动者被处以缓刑,肯定对自己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重......


·行政诉讼申请再审驳回怎么办?
      行政诉讼申请再审驳回怎么办?行政诉讼申请再审驳回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中的规定在遇到再审请被驳回的情况可以向最高人民......


·如何认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
      如何认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


·一、劳务派遣工能够随时辞职吗?
      一、劳务派遣工能够随时辞职吗?不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


·招摇撞骗的客体是什么?
      招摇撞骗的客体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一般自首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关于自首,具体可以分为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其中不管是哪种自首,其实都是有一定的构成条件的,而法律中规定的一般自首的构成条件又与特别自首的构成......


·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会受到怎样的处罚?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驾驶员实习期酒驾会有什么处罚?
      驾驶员实习期酒驾会有什么处罚?实习期酒驾直接注销驾照,并且罚款拘留。在我国,无论是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都是直接扣12分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网络诈骗会坐牢几年?
      网络诈骗会坐牢几年?我们在享受着网络给我们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享受着其带来的风险。不法分子如果在网上获取了我们的信息,就可能会设置相应的骗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