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公司法人成立的标志是什么?


  您都知道我们国家的公司数量是很庞大的,但是所有的公司肯定都会有法人,法人基本上就是可以认定为公司的老板了。法人对公司是很重要的,一般所有的问题都需要法人来进行解决。公司法人成立的标志一般都是营业执照的签发,并且有相应的公司章程和法人章。
  
  
  公司法人成立的标志是营执照的签发
  
  
  条件
  
  
  法人成立的条件是指法人成立必须具备的实质条件和程序条件。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成立的条件是:
  
  
  (1)依法成立,是对法人成立的概括要求。包括符合法定的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其实质要件是指法人设立的目的、宗旨、设立方式以及经营范围等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要件要求法人符合法定的程序。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这是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法人的种类、规模不同,其所需的财产和经费的要求也不同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名称是法人成为特定化组织的标志,组织机构是法人意志形成和实现的基础,场所是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地点。这些都是法人必须具备的。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形式要件
  
  
  法人成立的形式要件或程序要件是有独立的章程并且进行登记
  
  
  (1)法人章程法人是一个组织体,法人章程即是这个组织体的“宪章”。章程是法人成立不可或缺的形式要件。章程是法人设立人(或法人成员)为设立法人而制定的确定法人目的、组织机构等贯彻实现法人目的的制度和行为规范的法律文件。法人章程的基础是全体法人成员的合意——成为法人成员必须承认章程并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法人成员承认章程的途径或方式是签署章程,也可能是加入。一般来讲,法人的设立人需要签署章程;法人成立之后,凡是加入社团法人取得社员资格的人,即推定其承认章程。因此,法人章程反映了全体法人成员的意志和利益。法人章程不仅规范法人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和法人机关的运作,而且规范所有执行法人事务的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因此,法人章程是法人存在和运行的灵魂,是法人成立必备的要件。德国民法学家卡尔·拉伦茨认为:“为了使法人,能够通过其机关确立统一的意思,并进行活动,就要建立机关,确定活动范围,它就须在设立过程中,制定联合活动和机关行为的规范,也就是说,需要制定一个章程。”“法人之所以能成为一个‘活动体’,只是I刭为章程规定了它自己的法律制度,如果没有这个章程,便不能有这个‘活动体’。登记设立的法人中,章程是注册登记必要的法律文件;同时章程因登记而产生公示的效果,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因此,法人章程的修改在未登记之前对第三人也不生效力。在我国,只有机关法人才毋需章程而设立,其他法人均需要章程。各类法人的章程由相关法律调整。
  
  
  (2)注册登记公法人的设立,一般依国家或政府部门的决定而成立,不需要履行特别程序,而私法人的设立一般需要登记。尽管在不同国家,不同法人设立的全部程序繁简不同,有的采形式审查而有的采实质审查,但是,对于私法人采用强制登记原则,以登记取得法人资格,非经登记不得以法人名义活动,成为立法通例。对于需要登记的法人而言,登记是法人设立过程完成的标志,即法人成立的标志,也是设立中组织正式取得法人资格的标志。因此,注册登记是法人设立非常重要的形式要件。法人经登记成立的法理根源在于:法人是独立权利主体,以自己名义参与民商事活动,如果与之交易的相对人对其财产状态、组织状态、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不甚了解,就有遭受不测的危险。采取登记制度,可使当事人了解法人的情况,有利于保护交易的安全。另外,经过注册登记由国家主管机关对法人设立的条件进行审查,可以保证法人的设立符合社会公众利益,并可以实现国家对法人的必要监督,从而保障社会经济有序化发展。罾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从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起成立。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社会团体法人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成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8条,事业单位法人应当经过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准予登记并发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后,取得法人资格。根据《民法通则》第50条的规定,机关法人成立的时间则是主管机关批准设立之时。
  
  
  公司法人的成立条件往往是营业执照的签发,因为没有签发营业执照的话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当中规定的是属于违法经营的,所以说营业执照对于法人的成立是很重要的。对于法人方面的内容远远不止这些,当法人也是需要有条件的,最基本的就应该是有承担风险的能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非法集资量刑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筹集资金在我国是一个非常正常的行为,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非法筹集资金的话是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也就是我国刑法上所规定的非法集资罪,那么......


·孩子户口不在本地能上学吗
      户口不在本地,可以在本地上学。但是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证明居住的实际情况。当然,教育部门会对常住户口、暂住的名额配比上进......


·合作开发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
      合作开发合同的各方当事人,以平等主体身份参加合作开发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在履行各自义务的同时,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研究开发工作提出合理化......


·委托律师取保要亲属吗?
      委托律师取保要亲属吗?取保候审需要家属委托律师的公司可以出面取保候审,自己或者家属、或者委托律师都可以申请的,是否批准需要看案情定。《中华人民......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个人转让土地怎样避税?
      个人转让土地怎样避税?一、个人转让土地怎样避税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者作为联营条......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公司法章程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章程规定有哪些内容?国家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各行各业的行为,而一个公司也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公司的经济发展速度......


·没交通事故自己摔伤算骗保吗?
      没交通事故自己摔伤算骗保吗算,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意制造保......


·合作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是多少?
      合作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是多少?1、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2、......


·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有哪几种?
      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有哪几种?因相对人违反了行政法规范,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对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的决定。作出决定之后自然就是执行行政处罚决定,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