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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具体解析:

具体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不过有的地方劳动管理部门要求要进行备案,但是这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就生效的后果。
  
  
  二、法条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的情况分为除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一)初次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1、应当在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后30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其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用工登记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用工登记证》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用工登记专用章”。
  
  
  劳动合同的备份时为了伯虎我国相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相关的备份的劳动合同在合同发生变化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这类合同的状态。保证我国相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劳动部门对这类合同的相关管理,维护我国社会的劳动秩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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