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同居的财产如何分割?
(一)一般认为形成同居双方共有财产的“共同所得”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双方必须共同生活,这是基础;2、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者管理等,这是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属于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二)完全可以,而且这种约定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发生纠纷后,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因此,在同居期间,二人共同使用或者支配财产时,不需要分割,一旦二人的同居关系解除,就出现了分割财产的必要性。《物权法》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因此,对于按份共有,可以根据出资额或者双方约定确定占有共同财产的份额,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无法区分份额的则平分。对于共同共有,则一般平均分割。所以通过我们为您解释的上述内容,分手了同居的财产如何分割,我们应该都能了解了,同居之间的财产是如何进行分割的,但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个人的权益,最好还是应该通过合法的手段来取得结婚证,这种公民的财产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以上就是全部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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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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