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淮北市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各地由于经济的发展不同,以及土地的类型等不同,就会存在不一样的征地补偿标准。那么什么是征地补偿?什么又是征地补偿标准?淮北市征地补偿最新标准又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有关问题,希望可以解除您的疑惑。一、对于淮北市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当事人可以参照以下规定来确定补偿措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淮北市征地补偿最新标准就为您解答到此。二、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征用耕地、园地一千亩以上,其他土地一万亩以上,由国务院批准;征用直辖市郊区的土地,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五十万人口以上城市郊区的土地,由所在市人民政府审查,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其他地区耕地、园地三亩以上,林地、草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审查,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上述限额以下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其实征地的目的在于发展,为了更好的建设社会,以此在国家征地的时候,我们需要积极的配合,但是也要保障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以上关于淮北市征地补偿最新标准就简要为您解答到此,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前来咨询,本网站也有在线的律师为您提供解答,欢迎您前来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更改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更改需要的资料有哪些?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对外代表公司行使职权,并承担一定的民......


·个人委托协议书的范本怎么写
      个人委托协议书的范本怎么写个人委托协议书范本委托人: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第一条委托......


·喝醉酒后肇事逃逸自己死亡还需要赔偿吗?
      喝醉酒后肇事逃逸自己死亡还需要赔偿吗?需要赔偿,对于肇事逃逸导致自己死亡是不可以免除民事赔偿责任的,应当按照规定来进行赔偿处理。对于犯交通肇事......


·故意杀人未遂怎么认定 该如何处罚
      在故意杀人的情况下,并不是一定就会造成被害人的死亡,如果此时没有出现死亡结果的话,则可以认为实构成故意杀人未遂。此时法律中规定对未遂犯的处罚......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应该找什么部门
      可以找居委会协调,也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依法裁决。商铺租赁合同纠纷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1、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有身份证、常口......


·侵犯个人信息罪怎么判 个人信息与隐私怎么界定
      一、侵犯个人信息罪怎么判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定义?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要出售房屋的,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在收到出租人通知后的......


·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补偿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


·贷款房可以二次抵押贷款吗
      贷款房可以二次抵押贷款吗贷款的房子可以抵押的,可以办理房屋二次抵押贷款。但是,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对贷款房屋以及其他要求是较高的,一般只有那些有......


·离婚不满一年半银行追债夫妻共同债务都要承担吗
      离婚不满一年半银行追债夫妻共同债务都要承担吗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


·辞退员工交接不配合怎么办?
      辞退员工交接不配合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