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在我国的法律中都有哪些规定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时难免会接触一些合同方面的事情。一旦签订了合同就代表双方对合同中的内容予以认可,一旦出现一方不执行的情况就要赔偿相应的违约金。下面我们就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在我国的法律中都有哪些规定,为您进行解答。
  
  一、违约金的特点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
  
  二、违约金的性质
  
  违约金具有双重性质,即同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的性质。一方面,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从这条可以看出,主张违约金时,可以损失额作为要求增加或者减少的法定依据。由此可看出违约金主要体现为补偿性,其以补偿为首要的、基本的功能,但另一方面,民法典11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这就说明在迟延履行而又有约定违约金场合,违约金与实际履行可以并存,此时有惩罚性违约金存在的空间,但这属于例外的情况。
  
  三、损害赔偿金的特点
  
  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要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以下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1)违约行为;
  
  (2)债权人受有损失;
  
  (3)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违约一方没有免责事由。
  
  四、损害赔偿金的性质
  
  损害赔偿金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它的突出特点表现在补偿性上,一般不具有惩罚性。损害赔偿金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没有损害事实就谈不上损害赔偿,这是损害赔偿不同于违约金的根本所在。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即是法律上所说的合理预见规则。
  
  但也有少数例外情况,那就是以欺诈方式违约的情况下,欺诈违约行为的损害赔偿具有惩罚性就是例外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个规定只是损害赔偿的例外,并非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
  相关的受害者可以对这类违约和相关当事人进行索赔,来拟补自己受到的损失。这类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事件,相关履约双方应明确书写,以免发生此类现象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最新婚姻法8年婚姻关系个人财产是否转为共有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在生活中遇到什么纠纷的话,都可以参照《民法典》中的条款来进行......


·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时,可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


·没判刑看守所转拘留所会通知家人吗?
      没判刑看守所转拘留所会通知家人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


·如果已经是无固定期限了
      如果已经是无固定期限了,那么解除此合同,那一般就是因公司的缘故较多。那么具体的赔偿方案,我们得看是属于那种情形才知道,大多数情形都是公司赔给......


·合同解除法律后果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解除法律后果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条......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几种情形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几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目前抽逃出资的方式主要有: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表现为......


·他项权证到期未续签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在房屋抵押时有一个他项权证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他项权证是有期限的,他是有权存续期限的。只是,当我们未及时处理导致他项权证......


·专利复审委行政复议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复审委行政复议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一、专利复审:是指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是如何判断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是如何判断的?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是如何判断的?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标准的企业、企业......


·债权人可否起诉债务人妻子的父母?
      债权人可否起诉债务人妻子的父母?一、债权人1、债权人(Creditor)与“债务人”对称,是债务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


·裁定驳回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裁定驳回起诉的条件有哪些一、裁定驳回起诉的条件有哪些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