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如何避免打架遇到寻衅滋事怎么办?

如何避免打架遇到寻衅滋事怎么办?
  
  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遇到一些寻衅滋事的行为,遇到这种行为的话,可能躲闪不及,就会被牵涉到其中,所以对于很多的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想要知道如何避免这种行为,而且如果一旦遇到这种行为,那么,如何避免打架遇到寻衅滋事怎么办?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如何避免打架遇到寻衅滋事怎么办?
  
  最好请律师,让律师了解一下情况,再想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一,聚众斗殴罪所要求的三人以上,并非是聚众斗殴的各方都要达到三人以上,而只须具备其中一方人数达到三人或超过三人,则对聚众斗殴的各方均能认定其聚众斗殴行为。当然,对其中明显没有聚众斗殴故意的一方,如仅有一人,也并未有纠集行为的,仍不能认定聚众斗殴。
  
  第二,聚众斗殴罪所要求的三人以上,并非要求首要分子必须纠集三人以上方能构成该罪,而应理解为“三人”这一人数要求亦包括纠集者本人。这是因为,聚众斗殴这一行为的主体必然不能排除纠集者本人,无论其是否到达现场,也无论其是否参与了直接的斗殴行为。
  
  二、聚众斗殴罪怎么处罚?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聚众斗殴一次,参与人数少、无人员轻伤、社会影响较小的,首要分子为有期徒刑一年,积极参加者为拘役或者管制刑;聚众斗殴次数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期增加六个月或者刑种升格。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含同种情形),刑期增加一年;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三个月。
  
  3、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考虑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综合量刑要素,依第一百四十条量刑,可行使六个月以内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四十一条量刑,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首先在这里我们可以告诉您的是,如果打架遇到寻衅滋事的话,那么最好请一个律师来进行代理,除此之外,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我们国家关于聚众斗殴犯罪的一些具体的法律规定。
  
  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离婚后不给财产可以如何处理
      离婚后不给财产可以如何处理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


·离婚诉讼有多长时间,多久离婚诉讼才会结束
      离婚诉讼是常见的离婚方式,这种方式一般会持续一段时间,那离婚诉讼有多长时间?换个角度讲,起诉离婚需要等到离婚诉讼结束,那多久离婚诉讼才会结束......


·劳动者病退工资如何计算
      正常情况下劳动者需要在达到了规定的年龄标准之后,才能申请退休。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男职工退休年龄为60岁,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0周岁,而女干部的退......


·法院判错案如何追责
      法院判错案如何追责如果是你认为判错了,如是一审案件可上诉,终审可申请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重新审理,如果法院确实判错案了,刑事案件或行政案......


·强迫卖血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强迫卖血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强迫卖血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


·一、上海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上海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上海2020年工伤赔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水平以及具体的导致伤害的时间来进行误工费用的赔偿。(一)、医疗费......


·证据不足不起诉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证据不足不起诉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一、证据不足不起诉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


·分公司签的合同谁当被告?
      分公司签的合同谁当被告?分公司签的合同总公司或者是总公司和分公司作为被告,企业可能开设多个分公司,分公司在当地作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也以自......


·合同法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合同法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抗辩权在合同中使用是比较频繁的一项权利,抗辩权包括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及先诉抗辩权三种。抗辩权的使用......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是无底洞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是无底洞怎么办?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是无底洞可以申请获得社会救助基金,主要原因如下: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


·对于受了工伤厂子赔偿吗?
      对于受了工伤厂子赔偿吗?只要确定为工伤就可以得到该有的赔偿;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