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辞职是否需要提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辞职是否需要提前
  
  劳动合同即使未约定劳动者提出离职的方式,也不影响劳动者依据这2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承担。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二、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我们已经告诉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辞职是否需要提前了,如果劳动者对自己的工作不满意需要提前辞职的话,是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如果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所以您一定要遵守法律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原则是什么?一、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1、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


·如果公司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如果公司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像是没有签订合同给员工交保险之类的,员工可以去劳动局举报并会得到相应的赔偿。那么若是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工作失误,给单位......


·民事责任竞合是什么?
      民事责任竞合是什么民事责任竞合是指一个民事行为同时符合两种或以上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但仅承担一个责任的情形。实践中主要有侵权责任、合同责任......


·缓刑人员可以不回户籍地吗
      缓刑人员可以不回户籍地吗?缓刑人员可以不回户籍地,但需要经过考察机关的批准,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


·法律上怎样界定遗失物的
      法律上怎样界定遗失物的在我们日常生活之中,经常会拾得一些东西,但是对于这些遗失物的处理很多人都是不太清楚的,虽然遗失物是我们所拾得,但是我们......


·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在生活当中,我们您常说这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就是来自于父母的爱。这种爱不会随着时间的消失而不存在,也不会因为任何关系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即使父母已......


·女方在二人离婚怎样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女方在二人离婚怎样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女方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参照在离婚当时是否符合以下的情况之一。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


·夫妻双方在外地办离婚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外地办离婚怎么办?一、夫妻双方在外地办离婚怎么办?夫妻双方在外地办离婚需要回到办理结婚登记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


·买房子手续的第一步:看房验明产权是关键
      买房子手续的第一步:看房验明产权是关键看房时一定要看土地、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是明晰的,有无遗留的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注意有无抵押或共有......


·实收资本列报与注册资本不一致合法吗?
      实收资本列报与注册资本不一致合法吗?注册资本(金)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


·公安抓人最多可拘留多长时间
      公安抓人最多可拘留多长时间公安机关在抓人后,一般应该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但是,如果有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