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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在劳动法中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社会,加班已经是一个司空见光的话题了。为了能让辛勤工作的劳动人民付出的时间与得到的收获成正比,在填写加班劳动合同时不仅要规范,还要需知一些注意事项。那么,劳动合同法中加班的规定有哪些?加班公司劳动合同法怎么填?下文是关于加班公司劳动合同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加班在劳动法中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加班公司劳动合同法的填写
  
  1、甲方为用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必须是单位固定电话)等,单位名称与所盖章名称完全一致。
  
  2、乙方为毕业生信息,必须完全填写清楚。
  
  3、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必须完全按照新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填写。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注意合同期限的签订:比如:2009年3月29日至2010年3月28日。
  
  4、将工作地点中第三条中空缺处的具体工作岗位填写清楚。
  
  5、将工作实践和休息休假中的空白处和第一条填写清楚。
  
  6、①劳动报酬处的工资额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
  
  ②加班工资计算公式
  
  ⑴延长时间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1.5×加班时间
  
  ⑵休息日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2×加班时间
  
  ⑶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3×加班时间
  
  7、如有其他待遇或约定请在社会保险福利待处填写清楚。如没有用斜线划掉。
  
  8、违法合同责任条款处,如有其他约定请在空白处填写,如没有用斜线划掉。
  
  9、在下方甲方签字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只能是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的公章其他章一律无效),毕业生本人签名,填写签订日期。
  
  10、所有合同必须用黑笔填写,可上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11、合同签订单位必须是在工商局注册的正规单位,网吧、小商店、餐馆、小超市等单位一律无效。所盖章必须是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的公章,其余公章一律无效。
  
  《劳动法》对于加班有相关规定,保障了劳动者加班休假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都不能予以剥夺。加班在劳动法中的规定是怎样的?您可以按照上述方法来填写,填写时切记要细心耐心。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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