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诈骗罪刑法法条都有哪些规定?

诈骗罪是以非法手段对被害人实施的骗取金钱占为己有的一种犯罪案件,在我国较为常见的一类经济和刑事案件。相关受害人除了受到经济上的损失,自身的合法权益也随之受到伤害。那诈骗罪刑法法条都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诈骗罪刑法法条都有哪些规定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第一百九十四条 【票据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金融凭证诈骗罪】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五条 【信用证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有价证券诈骗罪】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第二百条 【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我国的社会诈骗案件进行总结和归类,详细的说明了这类案件的犯罪后收到的惩罚。这类案件不管是以金钱为目的的犯罪,还对我国的税收进行了相关的犯罪行为。也对我国的妇女进行了骗财骗色,我国法律都予以严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不动产担保具结书怎么写?
      不动产担保具结书怎么写?一、不动产担保具结书怎么写?不动产担保具结书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财产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明细见“抵押物清......


·法律上被起诉离婚如何应诉
      法律上被起诉离婚如何应诉1、是否同意离婚,这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关键;2、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以及个人财产的数额种类等;3、子女相关的身份信息,如......


·刑诉法特别程序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刑诉法特别程序是我国刑法最新添加的,是本着特别事件由特别程序来处理的出发点而添加的,那么刑诉法的特别程序包含哪几项呢?同时具体内容与规定又是......


·官员参与非法集资诈骗应当作何处理
      当今社会,一些非法分子为了获得他人的财产使用各种各样的诈骗手段,除了您常说的网络诈骗以外,集资诈骗也是经常会出现的。集资诈骗主要是针对人来进......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体现在哪 ?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体现在哪?1、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标的额15万,诉讼费用多少
      标的额15万,诉讼费用多少一、标的额15万,诉讼费用多少《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交纳标准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


·如果高空坠物一楼用赔偿吗?
      我们都知道意外随时都有可能会发生,特别是对于商空坠物的问题在我国时时发生,那么如果高空坠物一楼用赔偿吗?一楼是没有高空坠物的可能性是不需要赔......


·一、遗嘱中的委托执行人必须要存在吗?
      一、遗嘱中的委托执行人必须要存在吗?并不要求有这个执行人。如果有执行人帮忙处理遗嘱的问题,可能会更公正更专业。遗嘱执行人是根据立遗嘱人生......


·疫情信用卡还款延迟证明规定是什么
      疫情信用卡还款延迟证明规定是什么?疫情信用卡还款延迟证明规定是需要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来开具证明,如果疫情防控人员那么应当由工作单位来开具证明,如......


·销售假药没有造成伤害如何处罚?
      一、销售假药没有造成伤害如何处罚?销售假药没有造成伤害将会按照我们国家刑法当中销售假药罪来进行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处罚,刑事责任:既侵犯了......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代社会,他都知道犯罪的话是可以由一个人进行构成的但是也可以是您共同构成犯罪,咱们的现实生活中犯罪并不是只有一种状态他可能会犯罪中止,那么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