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在最后的结果上面其实存在一定的相同之处,从这点上来看,其实也造成不少人无法准确区分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理解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合同终止又称为告知,是指继续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所作的合同效力向将来消灭的意思表示。
  二、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合同的终止权与解除权虽然都表现为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权利,在性质上均为形成权,且其产生都可依约定或法定两种途径,但二者在理论上存在不少差别:首先,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其次,法律效力不同。最后,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我国合同法没有合同终止的概念,也没有合同终止的相关规定,故合同解除适用于所有合同。当它适用于继续性合同时,则表现为合同终止的一些法律特征,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我国合同法中的合同解除包含合同终止,二者表现为种属关系,合同解除可以代替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来使用。分析了上文之后,您应该清楚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了吧,主要存在与两个方面,包括适用情形和发生条件。但在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其实都是对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形做出了明确规定的,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的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厦门小孩的抚养费用是怎么判的多少钱一个月
      厦门小孩的抚养费用是怎么判的多少钱一个月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


·合同不履行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不履行违约责任有哪些?(一)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检察院不批捕还要起诉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还要起诉吗?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下,还可能会起诉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必......


·什么样的企业必须缴纳公积金
      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必须给员知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道......


·民事诉讼参加人参与人分别包括有哪些?
      民事诉讼参加人参与人分别包括有哪些?民事诉讼参加人参与人分别包括有哪些?(一)、诉讼参与人:1、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


·一、工伤赔偿标准表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赔偿标准表是怎么样的?(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


·受害人防卫过当杀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受害人防卫过当杀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一、我国法律对防卫过当是怎么规定的?《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作出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


·什么是疏忽大意过失犯罪?
      一、什么是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


·企业征地补偿武汉补偿支付的方式是怎么样的?
      企业征地补偿武汉补偿支付的方式是怎么样的?企业征地补偿武汉补偿支付的方式是怎么样的?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采取协商定价的方式予以补偿。支付方......


·吸毒者被强制戒毒算不算羁押?
      吸毒者被强制戒毒算不算羁押?1、吸毒者被强制戒毒不算羁押,在戒毒所已经是一种处罚了不能算羁押。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


·一、动产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动产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1、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