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代通知金如何计算?

代通知金如何计算?
  1、代通知金是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辞退时劳动者的一个月的工资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在实务中俗称“代通知金”,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代替通知期的金额”,有些媒体把“代通知金”写成“待通知金”是不对的。“代通知金”源自于香港雇佣条例,并不是我国劳动法律中的一个正式名词,意思是雇主或雇员只要给予对方通知期内雇员本应计算的工资额,就可无需给予通知而随时终止合约。深圳在1994年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将该制度引进,2007年,《劳动合同法》颁布,移植了该做法,在法律中确立了“代通知金”的制度。
  二、“代通知金”的标准如何确定呢?
  《劳动合同法》规定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吗?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行了明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规定受社平工资3倍限制的是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劳动合同法47条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对于代通知金的标准,法律并无社平工资3倍限制的规定。综上所述,有关于“代通知金的计算”问题,我们有这样的解释,代通知金一般指单位在未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接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补偿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其中,这一个月的工资一般取劳动者上个月的工资为准,但会参考该劳动者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经济犯罪常见罪名有哪些
      经济犯罪常见罪名有哪些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总结得知,常见的经济犯罪主要有15钟,遇到这不同的15种经济犯罪,搜集证据报罪的规定各不相同。接下来,我......


·现如今,离开家乡在外打工创业的人越来越多,自然租房的需求也就
      现如今,离开家乡在外打工创业的人越来越多,自然租房的需求也就越来越多了,人们为了租到合适的房子总是会交付一定的租赁定金以预定自己需要的房源,......


·交通伤残5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伤残5级赔偿标准是多少?一、交通伤残5级赔偿标准是多少?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


·变更合同金额之诉应遵循哪些法律依据
      变更合同金额之诉应遵循哪些法律依据一、变更合同金额之诉一般来说,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


·可以将女儿抚养费提高吗?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女儿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其中确定了抚养权归属的,紧接着就是要确定抚养费数额。但日后随着女儿的长大,可能对抚养费......


·债权转让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债权转让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


·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一、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样的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样的?近几年,公路工程项目越来越多,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好处,公路建设使交通更为便利,从而又使经济得到进一步......


·在我国的劳动法里面有明确的规定
      在我国的劳动法里面有明确的规定,试用期员工也是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既然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意味着双方已经达成了劳动关系,当然试用期也是......


·什么时候不准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不是当事人随时想提起就能提起的,法律中规定在某一些比较特殊的时候,一般是不允许提起离婚诉讼的,当然此时要想离婚的话,可以协议离婚。......


·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投标是指在投标的时候,参加投标的企业因为投标文件中有某种违法或者不符合这次招标要求的,进行招标的工作人员就会对这个投标的文件进行无效的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