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二手房交易中哪些情况需评估

与一手房交易相比,二手房交易时很多方面需要评估,最常见是在二手房按揭贷款时要经过银行指定的专业机构评估后方能取得。那么,二手房交易中哪些情况需评估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二手房交易中哪些情况需评估
  
  1、二手房价格明显过低时需要房地产评估。二手房交易价格的多少与所缴纳的税费是相关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为了少缴税费往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其成交价格时低报、少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如果认为该价格明显低于房地产价值,交易双方又不愿意调整的,就会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交易的二手房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的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2、买卖双方认为有必要时需要评估。交易双方为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也可以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都能自行确定交易价格,但如果有一方或双方对交易的二手房的价格没有概念,如境外人士或外地人,对国内或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不了解,又不相信对方的报价或中介机构的评估,也往往要自行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有资格的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然后参考评估价格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3、申请抵押贷款时需要房地产评估。向银行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时,抵押人以抵押物作为还款的担保。有些购房人为了少付首付款而多报二手房交易价格,高于实际价值的价格对贷款银行来说有很大风险,因此,银行为确定抵押物的担保价值需要对抵押人的房地产进行估价。有些借款人为了能比较顺利的贷到款项,证实其拥有的房地产价值,确定其可能获得的贷款金额,也会提前委托评估机构对自己的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银行会要求其进行评估。
  4、发生房地产纠纷时可能要进行评估。例如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以价格过高或过低而显示公平为由发生纠纷,一方或双方或仲裁机构、法院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纠纷案件中涉及的争议房地产进行评估,为协议、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参考依据。
  5、进行房地产保险时需要房地产评估。房地产保险评估,分为房地产投保时的保险价值评估和保险事故发生或损失程度评估。以上是二手房交易中五种需要进行价格评估的情况。那么,知道需要评估的情况之后,读者最关心的应该是怎么评估,或者说评估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二、二手房交易中评估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众所周知,影响二手房价格的因素有以下两种:房屋的区域因素与个别因素形成的。而二手房的评估主要是运用市场比较法,所以在评估过程中,主要是对这两方面的情况进行比较修正。
  (一)区域因素。区域因素在二手房评估中起到了决定房屋价格的主要作用。这些区域因素主要有哪些呢?一般包括如下方面:1、基础设施与公益设施是否成熟;2、交通条件如出行是否方便,购物、娱乐是否方便物业所在社区的环境如小区的绿化率,物业管理情况;3、人文环境如小区内居民的构成结构、人员素质如何、周围治安等状况如何。
  (二)个别因素。个别因素主要是指物业的结构、房型等。具体有:1、房屋的结构不同,房屋的造价就不同,使用年限也不同,当然就影响房屋的价格;2、房屋朝向、房屋开间、面积分配合理性、房间的采光情况,也要考虑小区幢与幢之间的距离是否开阔。3、房屋已使用年限的长短及房屋的保养情况,房屋内是否有裂缝、渗水等质量问题。二手房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之后,可能其就会受到一些损害,因此在价格上面肯定就不如新商品房。但此时具体二手房价格是怎样的,则就需要经过专业的评估,不然对交易双方来讲都是不公平的。关于二手房交易中哪些情况需评估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网络诈骗网上追逃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网络诈骗网上追逃满足的条件有哪些?自从我国进入网络社会以来,我们的生活就离不开网络。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加快了我们的生活节奏。......


·到居委登记
      到居委登记办理居住证之前必须要到自己租房或者买房的居住的居委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没有这个登记一般不给办理的,如果你是租房,让房东帮......


·连带责任的担保时效
      连带责任的担保时效担保法实施后,有关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时效问题,在审判实践中存在分歧,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


·一、房地产中介劳动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房地产中介劳动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用人单位(甲方)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员工姓名(乙方)身份证住址:身份证号码:根据......


·转士官父母要政审吗
      转士官父母要政审吗不用。入伍的时候已经政审过了,所以转士官就不会再次政审了。在政审时如果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


·网络侵权与传统侵权有什么不同?
         1.侵权行为难以认定  任何侵权行为的认定都必须有事实依据即证据。但是,数字化技术的应用论网络侵权却使得网络上的证据失去原......


·拾得遗失物是善意还是恶意占有?
      拾得遗失物是善意还是恶意占有?拾得遗失物是善意还是恶意占有?很多人对此都存有疑问,有的人觉得遗失物是无主之物,捡到了就是我的,所以是善意占有;......


·失业人员在哪些情形下需要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下列几种情形会导致失业保险待遇终止:1、重新就业。失业人员就业是其获得生活来源的根本出路,失业人员转为从业人员,不属于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2、......


·诉讼主体不一致能否移送管辖?
      诉讼主体不一致能否移送管辖?诉讼主体不一致并不一定就会移送管,1、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1)受诉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该案件。(2)受诉法院对案件没......


·房产继承权最新规定是什么?
      房产继承权最新规定是什么?房产继承权应当由遗嘱人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来继承,或者法定继承人之间协商处理,可以由其中一个继承人过户房产,并对其它继承......


·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的区别是怎样的?
      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的区别是怎样的?当有限公司在宣布破产之后会出现破产管理人负责对破产财产保管、处理和分配等,同时也会成立清算组对破产财产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