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生活中

生活中,不少人会在试用期的时候离职,可能是自身原因,也可能是公司原因。本来试用期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是一个相互适应和磨合的很好的契机和时间,但是不乏有无良企业会故意延长试用期的时间,以低廉的工资剥削员工的劳动成果。那么今天我们就给您聊聊劳动者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合同不能随意为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而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须符合以下要件:
  用人单位有合法具体明确的录用条件
  要对“录用条件”事先进行明确界定。录用条件一定要合法、明确、具体,可操作。首先,切忌出现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录用条件,如乙肝歧视,对女性设定 婚育方面的条件。其次,切忌一刀切以及将录用条件空泛化,抽象化,比如说符合岗位要求,就不能仅仅说符合岗位要求,而应该把岗位要求是什么,怎么衡量是否 符合岗位要求固定下来。第三,“录用条件”应该是共性和个性的结合。所谓“共性”即大部分企业和岗位的员工都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比如诚实守信,在应聘的 时候如实告知自己的与工作相关的信息,包括自己的教育背景、身体状况、工作经历等等。所谓“个性”即每个企业、每个岗位或者职位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有的 有学历的要求,要求获得相应证书,有的有技术的要求,比如能符合企业招聘时对岗位职责的描述等等。“录用条件”的共性可以通过规章制度进行明确。“录用条件”的个性可以通过招聘公告、劳动合同等等和规章制度结合起来进行明确。
  录用说明书要事先公示或告知
  公示,简单说来,就是要让员工知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就是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知道了本单位的录用条件。那如何进行公示呢?方 法有以下几种:(1)招聘员工时向其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2)劳动关系建立以前,通过发送聘用函的方式向员工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其签字 确认;(4)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3)规章制度中对录用条件进行详细约定,并将该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签订前进行公示。 比如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不符合录用条件须有证据证明
  不录用不能跟着感觉,得建立在公正、客观的基础之上。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举证义务。即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其已将 录用条件明确告知了劳动者,并根据录用条件对劳动者进行了考核;有相应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达到录用条件;已将考核结果告知了劳动者;将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 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了劳动者等。由于劳动法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严格责任的规定,因此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把工作做细,尽量做到滴水不漏。证据的取得和固定离不开完善和严格贯彻考核制度。应当对新员工结合录用条件进行动态跟踪考察。在考核过程中,有硬性指标的可作量化的考核,无法量化考核的可进行考评,作出评语。
  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须在试用期内
  用人单位必须在试用期内就对劳动者进行录用条件考核,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留用或解除的决定并送达劳动者。实践当中,有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对员工进行考核或者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将解除决定送达。这种做法,等于自弃权利。即使公司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也不能再以此为由辞退员工了。以上就是关于劳动者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的法律。法律明文规定了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公开公平公正。所以如果你在试用期遭遇公司的不公平的对待,或许可以通过借助法律的手段争取自己的利益,向有关的机构或者率寻求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欠网贷一万不还会怎样?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判刑规定是什么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判刑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


·作为社会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社会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保更是处于核心地位。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按时缴纳社保而导致无法享受应有权益时,我们需要进行社保补缴。不同地区......


·最低的工伤是什么标准?
      最低的工伤是什么标准?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所以工伤的最低级别是10级。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


·房产继承如何过户,步骤有哪些?
      房产继承如何过户,步骤有哪些?一、房产继承的步骤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出差带公章怎样写借条?
      出差带公章怎样写借条?借条的格式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借条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内容必须要符合要求,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按照下面......


·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即丧失请求司法机关强制力保护其权利的法律制度。因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由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由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在监督站监督下,由甲方主持。施工宣读竣工总结报告,监理宣读评估......


·新进员工入职协议怎么写?
      为了方便公司和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和员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在员工通过公司试用期,正式办理入职时,双方都会签署劳动合同,确定双方法律上的雇佣关系。......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拒绝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拒绝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拒绝赔偿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要求对方承担起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军人死亡抚恤金算遗产吗?
      一、军人死亡抚恤金算遗产吗?军人死亡抚恤金不算遗产,遗产是生前合法财产。遗产的范围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