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一、非公有制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一)非公企业职务犯罪的形式主要表现形式:
(1)职务侵占罪;
(2)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3)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4)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5)挪用资金罪。
(二)罪名的构成要件及其数额标准
1、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这里有三点需要了解:1)是主体是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否则就是贪污罪;2)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也就是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务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例如销售人员利用收取货款的职务便利才财物占有,或者财务人员采用涂改账目等手段才经手财物占有,或者采用低进高出,少报账将货款占为己有等。类似的例子很多,这也是非公企业人员职务犯罪最常见的形式。如果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是利用工作的方便条件取得财物就是盗窃罪,比如服务员乘工作的方面条件能接近收银台,乘收银员不再把营业款拿走,就是盗窃。3)构成本罪需要达到1万元以上,起点1万元;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法定刑5年以上。
2、挪用资金罪。根据刑法第272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非国有单位的工
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包括三种情况:1)数额较大(3万元)、超过三个月未还的;2)或者虽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3万元)、进行营利活动;3)15000元进行非法活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巨大30万元处3-10年。
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在于,挪用资金罪是非公企业、单位人员;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人员也包括国有公司、国有事业单位。
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侵占是占为己有不打算还,而挪用是还准备还的,挪用是侵犯资金的使用权,侵占是侵犯所有权。
2、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5000元为起点。也就是他人有求于公司人员的职务行为,以职务行为或允诺职务行为作为条件,收取对方(包括客户单位)的财物或者向客户单位索取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要具有职务的关联性,形成权钱交易。为他人谋取利益只要是允诺就行,不需要实际上谋取了利益。
3、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单位或个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个人行贿1万元以上构罪;单位行为20万元以上构罪。这与受贿罪不同的是,必须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为,才构成,如果是为了正当利益,则不构成犯罪,比如要工程款,建设方迟迟不给,包工头为了尽快拿到工程款给了1万元,行贿人不构成犯罪,但是受贿人构成犯罪。
如果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是受贿罪。
3.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这是刑法修正案七增加的,主要是一些大型企业、跨国企业、外企可能会与国际公共组织官员或外国公职人员发生经济问题。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行为。量刑以及构成的标准参照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理。
当然现实实践中并不仅仅只有上述的几种职务犯罪形式,发生在这些企业的职务犯罪还有可能与其他的各种刑法上规定的经济犯罪相关联。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了职务犯罪可以随时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刑事抗诉的作用都有什么?
刑事抗诉的作用都有什么?人民检察院履行抗诉职能,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保障国家刑罚权的正确行便,人民检察院通过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公民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后,可以自主选择将房屋进行买卖。近年来,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对于贷款......
·《劳动法》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
临时工在劳动关系中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从实质上讲,临时工的法益是法律保护的范围。那么劳动法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
·民事诉讼一审审结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一审审结程序是什么?民事诉讼法一审程序: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
·产品侵权责任如何赔偿,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产品侵权责任如何赔偿,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一、产品侵权责任如何赔偿?(一)什么是产品侵权责任?所谓产品侵权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
·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况有哪些一、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况有哪些(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第三十三......
·二手房买卖拖延不过户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拖延不过户怎么办卖房人“边卖边想涨价”的心态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比较普遍。在利益驱使下,卖房人往往在办理房屋交割手续前开始反悔,寻找......
·离婚房产评估对方不配合该怎么办?
在结婚后,若由于某些缘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但此时双方一般会就房产等共同财产的分配产生分歧,此时,一方可能会要求对房产进行评......
·离婚协议只写了债权没写债务怎么办?
离婚协议只写了债权没写债务怎么办?一、离婚协议未对债务的偿还进行约定怎么办?如果在双方离婚时,未在离婚协议中说明债务的情况,可以按照最高人......
·离婚诉讼可以不分财产吗?
离婚诉讼可以不分财产吗答案是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