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土地使用证划拨转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各地的政府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将土地使用权通过划拨的方式发放给有关单位或者公民个人的,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多半是用来发展公共建设,或者国家要修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这些用途的情形。比较常见的还是出让,划拨与出让都会在土地使用证中标注清楚,而部分公民就比较疑惑,土地使用证划拨转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证划拨转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而优售只是划拨的一种特殊情况。划拔是国家给的,没有具体的年限的,也就是说可以随便的使用,而出让是要交土地出让金的,按交的土地出让金的年限使用,一般住宅七十年,商业五十年。针对第一次买卖的 出让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区别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有偿、有期限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没有期限的限制。
  二、土地出让和划拨的概念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 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所以出让的程序也各不相同。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1)、用地者向政府申请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2)、用地申请经政府同意后,用地者与政府协商出让土地的用地面积、使用年限、出让地价等用地条件,双方就有关内容达成一致后,草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签完毕后,持有关材料,按审批管理的规定报有批准权限的政府批准出让土地使用权。(4)、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价款,政府按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5)、办理土地登记的有关手续。简单来说,土地使用证划拨转出让的区别主要就在于,出让是有偿使用国有土地资源,而划拨是无偿使用土地资源。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在于公民个人,而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主动权在于国家。虽然从表面上来看,划拨方式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但对土地使用权却不能够按照本人的意愿随意的转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中止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中止情形有哪些《民诉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


·没领结婚证办了酒席算结婚吗
      一、没领结婚证办了酒席算结婚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


·劳动纠纷诉讼连带偷税漏税到哪个部门举报
      劳动纠纷诉讼连带偷税漏税到哪个部门举报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


·用笔绘画他人侵犯肖像权吗?
      国家法律保护肖像权,同样对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也将进行惩治。一般都认为,侵犯肖像权的仅仅是使用他人照片等,殊不知,侵犯他人肖像权的形式有很多种。......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股权
      离婚的时候,夫妻共享的股权投资,即所谓的夫妻共同股权,要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那么首先值得疑问的就是: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股权?换句话说,夫妻共......


·一、医疗费和误工费赔偿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医疗费和误工费赔偿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医药治疗的费用赔偿标准是按照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误工费用是根据受害者的误工的日期,以及他的治疗医院出......


·一、回迁房产权问题是什么?
      一、回迁房产权问题是什么?回迁房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


·对于一房多卖谁享有所有权
      一房多卖谁享有所有权《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农村"三块地"土地改革后,最终获利是谁?
      农村"三块地"土地改革后,最终获利是谁?第一块地,耕地把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分离成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从而形成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


·一、社会抚养费民事诉讼判决后没有钱交怎么办?
      一、社会抚养费民事诉讼判决后没有钱交怎么办?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