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

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为:
  
  a、配偶每月为40%×本人工资;
  
  b、其他亲属每人每月为30%×本人工资;
  
  c、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因工死亡的,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计发20周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2016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5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元×20=62390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23900元。
  
  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
  
  a、一级为27个月×本人工资;
  
  b、二级为25个月×本人工资;
  
  c、三级为23个月×本人工资;
  
  d、四级为21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至办理退休之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a、一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90%;
  
  b、二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5%;
  
  c、三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0%;
  
  d、四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75%;
  
  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伤残职工一次性享受上述1、2、3项赔偿项目的,按以下标准计算一次性支付: 1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6倍,2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4倍,3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2倍,4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0倍。(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三、五级至六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
  
  a、五级为18个月本人工资;
  
  b、六级为16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安排工作的,此项赔偿无;不能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a、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
  
  b、六级为本人工资的60%;
  
  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因按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支付):
  
  a、五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b、六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个月。 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而用人单位不能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提出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工作或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除非劳动者符合《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
  
  9、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五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b、六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四、七级至十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a、七级为13个月本人工资;
  
  b、八级为11个月本人工资;
  
  c、九级为9个月本人工资;
  
  d、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
  
  2、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3、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4、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5、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6、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支付):
  
  a、七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b、八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c、九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d、十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在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否则构成违法解除,除非劳动者符合《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七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b、八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c、九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d、十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我们提醒各位浙江的劳动者,在工伤之后应当先去工伤鉴定机构鉴定自己的伤势,然后拿着工伤鉴定结果再根据上述标准向单位申请相应的赔偿。如果在申请工伤赔偿时发生纠纷,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非法行医罪怎么认定 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罪怎么认定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


·去公证处遗嘱价格是多少钱?
      去公证处遗嘱价格是多少钱?一、去公证处遗嘱价格是多少钱?《公证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


·工程索赔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
      工程索赔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步骤?一、工程索赔的概念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


·招商合同管理程序有哪些
      招商合同管理程序有哪些一、招商合同管理的概念招商合同管理:是招商管理的重要部分,合同的建立是商户与公司合作的开始,合同数据决定了商品的销售......


·法律规定年休假怎么计算
      年休假怎么计算对于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一般情况按照累计工龄即可推知,但由于年休假按公历年度计算,因而在入职和离职这两种特殊情况下其计算往往比较......


·醉驾袭警使交警眼睛玻璃体脱落
      醉驾袭警使交警眼睛玻璃体脱落两项都犯了,就看酒醒后的认罪态度了,如果确实属于酒后失控,未造成严重后果,加上认错态度和悔过表现好,就是治安处......


·新罪漏罪同时存在如何并罚?
      一、新罪漏罪同时存在如何并罚对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罪犯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情况分别进行了规定。但对于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


·机动车所有人将其车牌号出借给他人被套牌的,发生事故,机动车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三条规定,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


·醉驾被追究刑事拘役后,对工作有很大的影响。
      醉驾被追究刑事拘役后,对工作有很大的影响。1、醉驾会吊销驾照,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照。无论对工作、对生活都有很大的影响。2、现在醉驾已经......


·醉酒驾驶的酒精含量为多少?
      醉酒驾驶的酒精含量为多少?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0.8%)为醉酒驾车。酒精含量公认的计算方法为:酒精量(g)=饮酒量(ml)×酒......


·房子赠与合同书应该怎么书写?有书写格式吗
      房子赠与合同书应该怎么书写?有书写格式吗?一、房屋赠与合同书的书写规则赠与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