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司法解释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

司法解释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也是需要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来进行分割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存在异议的,那么就必须经过协商处理,在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清算的情况下,由司法机关对债务的形成情况进行认定后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什么情况离婚损害赔偿?
      什么情况离婚损害赔偿?一、什么情况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犯罪成立条件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犯罪成立条件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司法解释犯罪成立需要满足犯罪主体、客体以及犯罪的主观、客观四个方面的条件,具体的犯罪成立条件如下:(一)犯......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怎么办
      在感情速食的年代,闪婚闪离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但往往也存在多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而未被叛离的案例。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怎么办?将会在下文中......


·起诉阶段辩护意见的内容是什么?
      起诉阶段辩护意见的内容是什么?一、起诉阶段辩护意见的内容是什么?起诉阶段辩护意见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023年贩毒有死刑么
      2023年贩毒有死刑么一、贩毒有死刑么?贩毒罪有死刑,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


·夫妻之间是监护人吗,这种说法合理吗?
      夫妻之间是监护人吗,这种说法合理吗?夫妻之间不是监护人,这种说法不合理。如果配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配偶为其监护人。如......


·个人应该如何讨债 追讨债务的手段有哪些
      在实践中,您可能遇到过这样的债务人,他们在借钱的时候,好话连篇,等到该还钱的时候,就一句“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那么,面对这些债务人欠债不还......


·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书范文是怎么样的?一、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书范文是怎么样的?甲方:乙方: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


·协议离婚后可以告重婚吗?
      协议离婚后可以告重婚吗?协议离婚之后也是有权利告他人重婚的;1、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


·什么是遗失物返还纠纷?
      中国古话说,拾金不昧。现代社会中,捡到遗失物的好心人一般会无条件返还给失主,但有部分人在捡到遗失物时要求给予好处费用,遗失物返还纠纷就是由失......


·解除同居关系能否委托律师代理
      解除同居关系能否委托律师代理不可以,本人必须到庭。对于身份关系的诉讼,委托给律师的权限都是一般授权,所以你自己还必须到庭,否则,法院有权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