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疫情期间房贷延迟方法是怎样的?

疫情期间房贷延迟方法是怎样的?疫情期间房贷延迟方法是根据当地的金融机构所提出的要求和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然后填写申请表格,递交自己身份证件材料。银保监会1月26日下发《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二、受疫情影响暂无收入贷款逾期不进违约客户名单中国银行业协会27日面向全体会员单位发出倡议书,鼓励针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在疫情期间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暂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同时,还呼吁向疫情严重地区发放应急贷款或专项贷款,给予特别利率优惠,减免相关手续费用。目前,已经有银行明确相关政策,建设银行26日表示,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疫情期间在中国建设银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央行等五部门2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国银行业协会27日面向全体会员单位发出倡议书,鼓励针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在疫情期间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暂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这意味着,上述人员在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在当代社会,在疫情期间,所有的事情都非常的特殊,所以我们必须要积极的面对好,如果说存在着,因为疫情自己的生活状态无法得到满足,那么可以及时的向当地政府提出请求,还款还贷这个问题的话可以通过和当地金融机构取得联系,申请延迟还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一、法律规定重婚罪要怎么立案?
      一、法律规定重婚罪要怎么立案?重婚罪立案后不一定会立案,需要根据报案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否充足,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是可以逮捕的,证据不足一般情况都......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3规定是什么?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3规定是什么?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死亡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


·变更诉讼标的额的最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变更诉讼标的额的最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变更诉讼标的额的最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变更诉讼标的额的最后期限是法定举证期限届满前,《最高人民法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范本在我们想要承包土地的时候,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我们都需要进行土地承包申请。在申请过程中,我们需要提......


·关于拾得遗失物和侵占区别是什么
      关于拾得遗失物和侵占区别是什么遗失物拾得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发现与占有缺一均不可构成拾得。拾得遗失物为......


·一、诉讼离婚中财产保全多长时间?
      一、诉讼离婚中财产保全多长时间?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


·人口土地使用权限是怎么样的?
      人口土地使用权限是怎么样的?土地使用者通常都享有土地使用权,但是土地使用权也有法律规定的使用权限,不同的土地甚至是不同的人口在使用土地时都有......


·包办婚姻生的孩子的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包办婚姻生的孩子的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包办婚姻肯定是违背了婚姻的初衷,并且也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而且有些比较情节严重的包办,甚至存在着暴力......


·劳动合同到期还需要离职证明吗
      劳动合同到期还需要离职证明吗?劳动合同到期离职的话也需要公司出具离职证明,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


·签订离婚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签订离婚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签订离婚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


·一、房管局备案合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拿回来吗?
      一、房管局备案合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拿回来吗?可以拿回来,并对产权分割和过户处理,有关离婚房产分割的情况有:(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