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金的红头文叫什么?
19.nj64.com 章浩律师
关于违约金的红头文叫什么?关于违约金的红头文叫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的批复,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违约金计算方法所计算出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未提出要求调减或者调增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得主动对约定违约金标准进行调整。当然在违约金数额明显高于非违约方的实际损失时,法官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释明,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提出相应的主张。2、当事人提出合同违约金或者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可由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如果达不成新的协议法院可以参照同类案件违约金的中等标准予以核定,无法确定上述标准的,可以按照非违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参照,但是违约金本身一般是损害赔偿额的预定,非违约方在诉讼中无需证明损害事实,对于因违约所造正的实际损失应当由请求减少违约金的违约一方当事人负举证证明的责任。在判断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在决定减少的具体幅度时,要将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同时还应当考虑债权人的其他合法权益,比如寻找替代交易的难易程度、是否信赖该合同依约履行而签订了连环合同、当害人之间的交涉能力是否平等、是否使用了格式合同条款以及债务人是够属于故意违约等。3、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概括违约金,即合同约定在一方当事人部分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完全不履行合同时的违约金数额是同一数额,而一方当事人出现部分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违约行为时,违约方提出约定违约金过高时,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关于人民法院调整违约金数额的规定对违约金进行调整,此时调整违约金的依据是合同法关于法院调整违约金权利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合同已经部分履行的比例来计算扣减违约金。此时对违约金的调整方法与标准依然是很据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违约方所造成的损失来相比较而确定的。因为违约金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设定的,但不是根据履行的数额来确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能根据已经履行的比例来进行扣减,否则是根本不符合违约金的性质的,但是已经履行的事实可以表明,非违约方的损失并不是太大,而可以据此适当减少违约金的数额。以上其实都是法官在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使用自由裁量权的体现。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确定规范《合同法》实施前订立的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性质属于法定违约金的范畴,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施【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和法施【2000】34号《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规定确定,即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当代社会合同一旦签订的话,双方就必须按照合同的期限来进行一个义务方面的履行,如果超过这个期限还没有履行的话,对方可以主张违约金或者说是逾期付款违约,这样的一种确定方案是有很多的红头文件来规范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
More>>
·公司解散后如何清算?
公司解散后如何清算?我们都知道,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因此就有很多小的公司由于各种原因而出现解散的情形,这是一件让人非常惋惜的......
·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机构都有哪些?
我们常说的司法鉴定也可以由个人发起,个人有权利针对异议事件,根据自身的要求向相关机构提请司法鉴定,如果事件的另一方对此鉴定结果不满意或者有异......
·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
·在我国本案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国家赔偿的这笔款项也不是由国家财政总局直接给拨付的,一般都是赔偿义务机关从自己的行政机关费用当中直接赔给申请人就行了。涉及到刑事案件的话,赔......
·小孩的抚养费包括学费吗,具体包括哪些费用?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若有子女的,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必须支付子女的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用,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通常是双方协议决定的。若协议不成......
·商标侵权行为具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具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
·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吗?
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吗?一、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吗?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但是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民法典》第四......
·工伤事故诉讼时效是多久?
时效从治疗终结起算。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职工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有可能进一步主张权利,因而该一年为诉讼时效期间。1.工伤后索赔有两种......
·假释期间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无论是缓刑还是假释,此时法院都规定了考验期,而在考验期内,就需要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规定了,否则的话就会被撤销缓刑或假释。但在不同的考验期内,遵......
·花都万达城征地补偿具体是多少
花都万达城征地补偿具体是多少目前,有许多人想知道花都万达城征地补偿具体是多少,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如果是国家进行基础规划或者建设基础设施占用土......
·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如果劳动者不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如果劳动者不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符合法律的约定和规定。那么,劳动者解除合同注意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