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28条和31条规定,有一些人员是可以申请回避的,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对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不得参与办理本案的一项诉讼制度。二、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二)《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以上人员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另外,《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刑事诉讼法》第206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因此,曾经担任过该案某一审判阶段审判工作人员不能再次担任该案的审判工作,也应当回避。而且根据有关司法精神,曾经担任过本案侦查的人员不得再担任本案的起诉、审判工作,曾经担任过本案起诉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担任本案的审判工作。对于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在当代社会国家规定的有回避制度,这个回避制度不仅仅是在民事诉讼活动当中存在,刑事诉讼活动当中依然是存在的,而且这样的一种回避制度是有利于保证案件审理是非常的公平的,对当事人来说有利,所以必须要坚持贯彻执行回避制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需要把注册资本存进去银行吗?
      需要把注册资本存进去银行吗?一、需要把注册资本存进去银行吗?不需要把注册资本存进银行。公司注册资金是在申请公司营业执照时存在公司的银行基......


·台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样的?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几种保障性待遇,其中五险一金就是重要的一部分。因此,这也成为了很多劳动者选择工作的条件之一。......


·桥梁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桥梁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是怎样的其实桥梁工程主要的作用不是体现在美化市容风貌的,城市日益紧张的交通压力通过桥梁工程也能够得到舒缓,对于国家......


·管理费用福利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有哪些区别?
      管理费用福利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有哪些区别??管理费用福利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有哪些区别?管理费用福利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都是属于福利费......


·一、到期的劳动合同可以延期吗?
      一、到期的劳动合同可以延期吗?不会,除非有明确约定自动续约。劳动部文件及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合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由原......


·宅基地继承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


·打架导致他人轻伤怎么判刑处罚?
      打架斗殴一直以来都是不允许的,而此时被抓的话,派出所肯定会依法作出处罚。而要是此时情节严重,如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则此时也就会上升为刑......


·外资企业地址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地址变更流程是怎样的一、外资公司住所变更需要的材料:1、新住所的房屋使用证明,包括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2、《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


·甘肃省甘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征收单位,必须按照既定的规定,支付补偿金,补偿金具体需要支付多少,需要根据在在征地工作落实之前,制定的补偿方案来加以确定,而该方案是根据......


·故意损害他人器官怎么量刑
      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可不可以向法院申请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一、可不可以向法院申请一次性付清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子女抚养问题,抚育费应定期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