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虚假诉讼民事纠纷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虚假诉讼民事纠纷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4、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二、如何避免虚假诉讼?(一)对案件事实进行严格审查。(二)对虚假诉讼参与人严厉惩戒。要进一步提高对虚假诉讼案件的防范意识,形成制裁虚假诉讼的共识和氛围。对民间借贷案件不再着重调解,对交付事实严格审查,对通过吵闹向承办人和法院施加压力的人严厉惩处,在法院内部和法律服务者之间形成民间借贷案件必严格审查的共识和氛围。(三)立、审、执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立案是源头,审理是关键,执行是效果。三、法院立案的条件1、起诉状格式数量符合规定(每增加一名被告,增加一份);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3、有明确的被告;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现在我国对于民事纠纷的审查制度相对来说已经比较严格,但是避免虚假诉讼还是需要司法机关之间相互配合的。虚假诉讼的这种行为不光是浪费司法资源,关键是也践踏了国家法律制度,利用法院的审理达到自己不可靠人的目的,是必须要依法严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法院对于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
      法院对于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法院对于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最新量刑标准,主要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
      房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在以前的法律规定中是比较模糊单一的,以致在离婚的时候会经常出现夫妻双方为了房产......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


·购买房子的目的自然是为了获得房子的所有权,而在我国,针对房子
      购买房子的目的自然是为了获得房子的所有权,而在我国,针对房子这样的不动产来讲,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之后才能获得所有权。而现实中,往往......


·离婚协议没要求财产可以起诉吗?
      离婚协议没要求财产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


·法律规定哪些情形属于自首
      有哪些情形属于自首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


·刑事的上诉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的上诉抗诉的期限是多久?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因此,......


·故意伤害如何获缓刑
      故意伤害如何获缓刑故意伤害构成犯罪后,只要符合以下缓刑条件,就可能判缓刑。缓刑适用条件:(1)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一、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1、询问病史。(1)询问疾病:如有没有急、慢性传染病、心脏病、肾炎、精神病、重......


·有限公司破产后要追股东个人财产吗
      有限公司破产后要追股东个人财产吗不追。《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交通事故案件工伤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案件工伤保险的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案件工伤保险的规定是直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做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发放,还有就是一些医疗费用支出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