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企业注册的股东会决议应该怎么写

企业注册的股东会决议应该怎么写
  
  一、企业注册的股东会决议应该怎么写?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招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二、注册公司流程:
  
  第一核名
  
  组织股东信息,企业注册的详细地址,出资份额,确定经营行业,并进行在线或现场验证,然后到窗口接收批准通知。
  
  第二银行开立账户
  
  1、将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用于工商局指定的验资银行,开立公司验资的临时账户。
  
  2、开户后,每位股东将根据各自的出资比例,将每位股东个人银行卡的资金转入公司的临时账户。
  
  第三,验资
  
  机构发布验资报告。
  
  第四申请营业执照
  
  准备相应的材料将信息提交到工商分局的商业登记窗口。注册地址的主管当局,并在接受后收到验收通知,在转让之日后获得营业执照。
  
  第五刻章
  
  刻章归档,获得许可证后需要刻制戳记。
  
  第六处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准备相应的信息并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提交给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七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
  
  获得营业执照和代码证书后,公司盖章,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
  
  第八办理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
  
  1、在完成工商注册的所有程序后,您可以获得银行的基本账户,即银行开户许可。
  
  2、获得银行开户许可后,可以分配资金,银行验资账户的注册资本可以转入基本账户。
  
  3、税务登记和税务机关在注册地址办公室报告的后续工作
  
  因为注册公司的时候肯定要到工商局去办理营业执照的,办营业执照的时候工作人员会让当事人提交股东会议决议书。可不管是因为什么事情要召开股东会议的,股东会议决议书的制作并不难,细节上的内容跟股东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是紧密相连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猥亵罪司法解释对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猥亵妇女儿童不仅受到道德的谴责,还触犯法律。我国刑法中对猥亵罪进行了明文规定,之后为了规范各地法院审理案件,最高法又出台了司法解释,......


·第一顺位继承人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我们知道,死者若未留下遗嘱明确说明继承人是谁,就要遵循法定继承。那么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有哪些?第一顺位继承人证明需要什么?什么情况下第一顺......


·走私缓刑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走私是一个犯罪的黄金时期,随着国家对于法律的逐步完善,近几年走私犯罪越来越少,但是面对利益有的人还是会铤而走险,走私的判罚......


·为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支持残疾赔偿金?
      为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支持残疾赔偿金?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也于2013年1月1日......


·房屋过户放弃继承的期限是什么?
      房屋过户放弃继承的期限是什么?一、房屋过户放弃继承的期限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


·个体户办税务登记证需要什么资料?
      个体户办税务登记证需要什么资料?个体户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资料具体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


·一般有哪些情况不能辞退员工
      一般有哪些情况不能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


·合同权利转让有什么效力
      合同权利转让有什么效力一、合同权利转让有什么效力1、转让合同权利的内部效力(1)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


·离婚后子女探视?
      离婚后子女探视有哪些法律规定(一)直接扶养孩子一方对孩子实行单方垄断。一些当事人离婚以后,直接扶养孩子的一方往往不自觉地形成谁扶养孩子谁就......


·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
      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一、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属于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什么情形下仲裁律师回避?
      什么情形下仲裁律师回避?一、什么情形下仲裁律师回避?第一、仲裁员回避是当事人监督仲裁员的重要权利,也是保障仲裁程序公正的重要措施,有下列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