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法院判决的诉讼标的错误可以上诉吗?

法院判决的诉讼标的错误可以上诉吗?判决诉讼标的错误是可以依法上诉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经验,可以成为当事人上诉理由的,主要有以下情形:1、上诉人认为原裁判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较大。一审裁判事实认定错误,其结果必然是实体权利义务的归属有所不当。故而当事人可对此提起上诉。2、上诉人认为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错误。衡量案件的质量有两个基本的标准,3、上诉人认为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到案件正确判决的。二、上诉的条件1、必须是原案件的当事人提起上诉;2、必须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3、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4、必须提出上诉状。民事上诉状内容(一)首部。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1、标题“民事 上诉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定上诉人,后定被上诉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内容。特别注意应把当事人在一审中的诉讼地位加以备注。例如:“上诉人(一审被告)”,“被上诉人(一审原告)”。3、不服原审判决或裁定的事由。如“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 ×年×月×日×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理由如下: ”即转入正文。(二)请求和理由。这部分应先写提出上诉的诉讼请求,后说明上诉的理由。 诉讼请求应明确、概括、简洁,使人一目了然。上诉的理由关系到上诉请求能否成立,是用以论证上诉请求的,因此要充分有力、击中要害。上诉理由应根据具体情况从三个方面或其中这一来阐述。首先,应针对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有错误,有没有遣遗漏的重要事实,用以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可靠进行分析论证。其二,分析原审对案件定性是否正确,运用法律有没有错误。最后,分析一审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有无违反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判的正确性。日常生活当中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并不是说一锤定音,也就是意味着可能这种我们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并不是公正的,而且是存在一定的错误,对当事人来说要想维护这种权利的话,就可以再次的向法院来提出上诉,重新审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夫妻在离婚时,不仅涉及到财产的分割,还涉及到债务的分割。在分割债务时,也像分割夫妻财产一样,只有共同的财产、债务才......


·小时工要交社保吗 要给小时工缴社保吗
      小时工要交社保吗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


·哈尔滨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哈尔滨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程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一、咨询:1、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


·单位犯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单位为了自身的经济效益,牟取巨额利润,会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单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大的。而既然构成了犯罪,自然也就会......


·最高院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全文是怎样的
      一、最高院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全文是怎样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我国物权法专章规定的不动产所有权一种形态。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的是权利人即业......


·构成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在离婚案件中,房屋过户是首要问题,在过程中需要当事人准备法律材料。协议离婚时,需要双方在过户过程中双方进行协议,应尽早办理,拖延会造成不必要......


·没有户口的孩子抚养权怎么解决?
      离婚在我国非常常见,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在持续的增长,导致离婚是的问题纠纷在不断的产生,离婚时候主要的额问题集中在孩子抚养权......


·银川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银川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
      银川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银川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是在建筑工程中对于日照分析的一项重要技术的操作指引,在买房的时候我们都......


·民事诉讼法撤诉后再起诉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撤诉后再起诉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民事诉讼法撤诉后再起诉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


·劳务合同的诉讼主体是谁?
      其实劳动和劳务对于劳动者来说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因为劳务在名义上就已经比劳动关系更加不正式,所以在劳务合同要开始诉讼的时候也会因为主体界限没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