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故意杀人被判死缓终身监禁是否可以?

故意杀人被判死缓终身监禁是否可以?故意杀人被判死缓终身监禁是不可以的,杀人犯终身监禁的可能性不大,杀人犯不能适用终身监禁,在中国刑法中,原来是没有“终身监禁”的规定。今年刑法修正后,只对判处死缓的贪污犯才能实行终身监禁。《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无期徒刑与终身监禁主要有下的区别:1、我国的无期徒刑,在实际执行中大多情况下都是可以减刑的,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而且减刑之后最少只用在监狱中服刑13年。而终身监禁却通常不会减刑,可以说,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无期徒刑的刑罚更重。2、刑法规定:服刑者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10年。3、无期徒刑会因为犯人在狱中表现良好而减刑,而终身监禁却不会减刑,只能一辈子在监狱中度过。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无期徒刑的刑罚更重。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经常可以听到有一些人犯了一些罪大恶极的罪行,所以被判处终身监禁,而终身监禁这个概念是最新才能够提出来的,原来的刑法当中并没有此规定,这主要是针对于我们国家贪污类型的财产类型犯罪,所以故意杀人罪适用这个的可能性比较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开公司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开公司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开公司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如果协商不成的......


·诉前财产保全错误的损失由谁来进行赔偿
      诉前财产保全错误的损失由谁来进行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在起诉前采取保全措施的,如果保全措施是有错误的,保全行为造成被保全人损失的,......


·如何处理分手费纠纷
      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后因给付分手费而产生的矛盾时有发生。当放生纠纷时,怎么处理分手费纠纷就成了重中之重。那么,实际生活中......


·医疗期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相信您对企业的员工因生病或工伤进行治疗修养的情况是有所耳闻的。这就意味着员工还处于医疗期,也可能需要长期的治疗,因此有的企业就想和处于医疗期......


·经济型裁员的条件是什么?
      经济型裁员的条件是什么一、经济型裁员的条件(1)用人单位是属于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需要裁减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关于释放后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
      一、关于释放后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释放后监视居住的意思是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律师费有两种收费模式:第一种
      律师费有两种收费模式:第一种,正常的一般为事前,也就是与律所或者律师签订委托合同时候就约定好代理费或者辩护费。这个要事先缴纳。第二种,风险代......


·合同风险是什么 买卖合同的风险何时转移
      合同风险是什么买卖合同的风险何时转移一、合同风险是什么?合同风险是指合同中的不确定性。它有两个特点:1、合同风险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要交税吗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要交税吗?夫妻离婚房产分割不需要交税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离婚导致的财产分割,是......


·仲裁辩护程序的内容有哪些?
      仲裁辩护程序的内容有哪些?1.开庭仲裁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随后,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


·对方全责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对方全责肇事逃逸如何处罚?一、对方全责肇事逃逸如何处罚?对方全责逃逸的,需要对交通事故进行赔偿,然后对逃逸行为作出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