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民间挖掘盗墓无死罪吗?

民间挖掘盗墓无死罪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1.古文化遗址和古墓群被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盗掘古文化遗址的文物、墓群的主要成员; 3.多次挖掘古文化遗址或墓葬; 4.挖掘古文化遗址、墓葬、盗窃珍贵文物或者对珍贵文物造成严重破坏的。刑法第328条规定:“挖掘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或古代墓地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罚款;情节比较轻微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罚款;有以下这些情形之一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并且还会罚款或没收个人财产:1.古文化遗址和古墓群被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盗掘古文化遗址的文物、墓群的主要成员;3.多次挖掘古文化遗址或墓葬;4.挖掘古文化遗址、墓葬、盗窃珍贵文物或者对珍贵文物造成严重破坏的。科学保护受国家保护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对于共犯,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共犯,是共犯。对于共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官对于应当判处多少年有酌处权。如果不能构成挖掘古文化遗址或墓葬罪,就可能构成盗窃罪或盗窃、侮辱身体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2条,盗窃、侮辱和故意毁坏尸体罪属于选择性犯罪。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盗窃尸体并将其置于实际控制之下的行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揭露、猥亵、污辱、污蔑、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尊严或者伤害当事人感情的行为。这种犯罪的直接对象是社会习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2条凡偷窃,侮辱或故意毁坏尸体,骨头或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拘留或者控制。综上所述,对于盗墓的行为当中量刑标准是有死刑的,其中就有很多古文化遗址是国家重点保护单位,那么在对其进行挖掘或者造成严重破坏的,那么就会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最高刑罚就是死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施工组织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是什么?
      施工组织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是什么?我们您肯定都非常关心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因为我们现在国家发展的快了,身边的建筑物越来越多我们住的也都......


·中国刑法轻伤判罚标准是什么?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与人之间的摩擦在量和质上有着增量的发展,那么完善国家关于刑法的判罚是至关重要的,如何判定案件的刑事责任和轻......


·房屋买卖合同自愿解除协议是否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自愿解除协议是否合法?房屋买卖合同自愿解除协议是合法的。具体包括下列内容:卖方(下称甲方):身份证件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


·要求离婚补偿的答辩状内容是什么?
      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


·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以及具体流程
      在提起各类诉讼案件过程中,一定需要对相关证据进行司法鉴定,只有经过鉴定后重要的证据才能有效力。那么都需要准备哪些相关材料去申请,以及司法鉴定......


·税务的罚金和滞纳金的区别有什么?
      税务的罚金和滞纳金的区别有什么?滞纳金主要是对不按照规定期限依法交税而产生的金额,而罚金则是作为犯罪人向国家缴纳规定数额的刑罚方法,两者的......


·故意伤害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并且希望或者放......


·绑架罪的定义是怎样的,如何认定绑架罪?
      绑架犯罪的行为人往往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想要通过暴力行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后,获取一定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绑架罪的定义是怎......


·自首去公安局还是派出所
      自首去公安局还是派出所都可以,自首是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


·过错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过错方可以起诉离婚吗(一)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想要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那么什么时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认定呢?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是怎样的,下面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