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一、买卖不破租赁作为合同条款有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作为合同条款有效吗?租赁合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条款也属于涉他合同,原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租赁物的原所有权人)和承租人可以为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设定“在该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后,该租赁合同在买受人和承租人之间继续有效”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当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条款,并且该条款已经由原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租赁物的原所有权人)以适当方式告知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后,如果买受人还继续向出租人(租赁物的原所有权人)购买该租赁物,那么,可以视为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已经默认了租赁合同中买卖不破租赁条款的效力,因为他已经预见到这样的后果却还愿意买受租赁物,说明他对租赁物已经出租且未到期这一事实持无所谓的态度,所以,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无权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二、买卖不破租赁的排除情况有哪些?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此外,如果租赁物所有人被宣布破产,法院在依法处置破产财产导致租赁物权利主体变更时,通常也被认为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3、如果原房东与租客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内房屋的产权发生变动,租赁合同将于产权变更之日终止。那么房屋通过买卖产权完成变更后,原房东和租客的租赁关系就结束了,此时新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搬走。4、如果租客存在不按时交纳租金,或者擅自转租等行为,严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那么新房东可依照租赁合同(如果约定了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话)或者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要求解除租赁关系,让租客腾出房屋。综上所述,房东和租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时候可能在合同中约定买卖不破租赁条款,这样的条款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之后房屋出售的,作为买受人,应该承认遵守这个条款,继续保持和租客的租赁关系。如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71万诉讼标的,律师费多少
      71万诉讼标的,律师费多少71万诉讼标的的律师费为28400元,法律规定的按标的收费的标准是:1000000元以下部分4%40000元1000001元至500万元部分2%8......


·按照规定其他监护人怎样填写?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由于其缺乏独立的民事能力,往往需要由监护人监护其至成年。监护人一般情况下都由父母或直系亲属担任。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有......


·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相信大家都很少听到主张债权这个词吧,不过它又的确普遍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今天我们要讲的法律知识就是有关这个的,重点是......


·刑事案件三次退侦是否合法?
      一、刑事案件三次退侦是否合法?刑事案件三次退侦的情况下,显然是不合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


·在工伤认定中哪些不属于工伤
      在工伤认定中哪些不属于工伤一、在工伤认定中哪些不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


·重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得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我们平时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障,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个地方都制定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哪些著作权没有保护期?
      哪些著作权没有保护期?一、哪些著作权没有保护期?著作权中除了发表权外的人身权之都没有保护期,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变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变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变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十六条 监护......


·驾校学车撞车怎么赔,机动车驾驶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驾校学车撞车怎么赔,机动车驾驶的相关法律有哪些一、驾校学车撞车怎么赔如考驾照的学员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责任并不在于学员,而是教练。这在道路......


·涉嫌醉驾的司机因为涉及到刑事犯罪,所以有拘留、起诉、宣判等一
      涉嫌醉驾的司机因为涉及到刑事犯罪,所以有拘留、起诉、宣判等一系列的刑事办案流程。在法院宣判之前,涉嫌醉驾的司机肯定是要暂时被关押在看守所的。......


·逃逸缓期执行可以吗
      缓刑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刑罚,对于满足缓刑条件的罪犯,可以不在监狱里执行原来的刑罚,而是重新规定一个考验期,考验期满就不再执行原来的刑罚。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