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一、公民手书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公民手书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
  
  二、遗产的范围
  
  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合法财产;
  
  三、什么情况下遗嘱无效?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民法典》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因此,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如果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伪造的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篡改也有可能导致部分无效,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遗赠抚养协议因是双务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继承。对同一财产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遗赠抚养协议为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相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4、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所谓手书遗嘱就是当事人自己手写的遗嘱,这也是最常见的一种立遗嘱的方法,其实法律上对自书遗嘱生效的条件规定的都不是特别的严格,而且也从来没有规定过手书遗嘱必须要进行公证。而且,在立遗嘱人没有去世之前,遗产是不可以提前被继承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工伤认定没下来出院怎么办
      工伤认定没下来出院怎么办如果单位给缴了工伤保险,保留发票报销。如果单位没有缴,则找单位报,单位不报,则通过劳动仲裁处理。保留医疗凭证,缴......


·一、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一、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


·位于自然保护区的养殖场被关停,如何维权?
      一、位于自然保护区的养殖场被关停,如何维权?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自然保护区是属于禁养区域,所以在自然保护区内的养殖场是会被......


·一、劳动合同解除形式法定有哪几种情形?
      一、劳动合同解除形式法定有哪几种情形?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


·合同到期还能转让么
      合同到期还能转让么别人租房东的房子,一般情况下没有房东的允许,租房子的没有权利把房子再次租出!合同的事建议你和房东商量一下、合同到期后你就......


·社保行政不作为的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社保行政不作为的起诉状应该怎么写?社保行政不作为的起诉状中必须要注明相关行政单位并没有按照规定受理社保单缴纳请求,《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的公......


·羁押人员身份证能用吗
      受委托代为办理被羁押人员的合法事务时,可以使用其身份证;否则,不能使用。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13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


·高空坠物把车砸了保险赔不
      一、车被高空坠物砸坏了保险陪吗?如果车辆已经投了保险,并且在赔偿的范围内,当然是需要赔偿的。1、看自己有没有投保车损险发生高空坠物砸......


·关于商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赔偿标准是,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其中过......


·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先履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先履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生意人在挑选自己的合作伙伴的时候都需要慎重的考虑,现实中有很多商人之所以或生意失败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