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一、店面承租未到期房东违约承租人有哪些权利?

一、店面承租未到期房东违约承租人有哪些权利?1、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2、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3、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店铺装修费用剩余租期的摊销额;货物及预期收益的损失;以及其他可确定的损失等。二、租房合同的违约金怎么计算?(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五)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三、可以提前解约的情形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积或全部毁损,比如因雷击而发生大火,烧毁房屋,在这一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2、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3、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承租人没有通过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4、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还不支付的,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5、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对房屋的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要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可见,在房东违约的情况下,作为承租人来讲并不是只能让对方支付违约金,根据承租人当时的需要,如果店面的经营也比较好,综合利弊的话当然是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房东强制性的履行合同是最好的,就算房东要去解约,那也得建立在租赁合同到期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非本村农村房屋买卖过不了户怎么办?
      由于经济条件的阻隔,一部分人可能要买农村房屋,也有人要卖掉农村房屋,其中,如果是非本村农村房屋买卖,那样的话,过户将是一个大麻烦,在这个方面......


·司法鉴定做听力检测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总所周知司法鉴定中有一项是听力检测,就是申请鉴定人需要对其听力做一个专业的伤残等级鉴定,通常情况下听力残疾可以分为四个等级,并且鉴定机构做听......


·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判刑规定是什么
      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判刑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


·到银行办定期存款怎么存好?
      尽管现在市场上投资理财工具很多,产品也比较丰富,但是很多中老年人还是喜欢到银行存款,认为这种方式是最安全的。银行存款有活期和定期之分,其中定......


·法律争议医患纠纷处理的办法有哪些?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


·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第271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侵权赔偿由谁承担?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侵权赔偿由谁承担?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侵权赔偿由实施侵害行为的主体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


·产品商标侵权向哪里起诉?
      产品商标侵权向哪里起诉?一、产品商标侵权向哪里起诉?《商标法》第13条、第52条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


·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怎么处理无效劳动合同
      我国法律有严格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包括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生效条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可能会无效。具体......


·天津市信息公开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天津市信息公开条例是如何规定的?天津市信息公开条例《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已于2008年4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诉讼离婚财产和债务如何分割?
      诉讼离婚财产和债务如何分割?诉讼离婚财产一般都是按照均等原则分割的,而离婚债务一般情况下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