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试用期内辞职能不能领失业金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不

试用期内辞职能不能领失业金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不可以领失业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失业保险金怎么发放《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有效措施,也是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工作相衔接的重要方式。按月发放,可以保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了解失业人员的情况,并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及时与就业服务机构联系,为其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从以往情况看,绝大部分地区采取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向失业人员发放现金的方式。在一些地区,也采用了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方式。按照《条例》规定,应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凭证,失业人员到指定银行兑现。这样做,可以减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现金使用量,提高资金的安全性,是发展方向。目前一些还不具备银行代为发放条件的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银行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论采取哪种发放方式,都要保证失业人员能够按期、足额地领到失业保险金。并不是只要参加了失业保险,也开始有缴费,之后失业就一定能够领取到失业金。因为相关法律中,对劳动者领取失业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是有严格的条件规定。若不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就无法领取到失业金。另外,根据缴费时间的长短,也会对领取失业金的期限造成影响。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轻伤1级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规定随意谋杀、故意伤人严重者都是会判重刑,伤人的程度会有一个级别区别,轻伤程度就是会犯罪者进行量刑的依据。如果说伤害只是轻微创伤,是不足......


·新生儿上户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任何一个家庭来说,迎接新生命的到来肯定是充满喜悦之情的。在孩子出生以后,对家长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及时的为孩子进行上户,上户一般都是到当......


·雇佣合作作品的特征是什么
      雇佣合作作品的特征是什么?1、合作创作人之间有共同的思想情感表达方式,即共同创作该作品;2、合作创作人在创作过程中应认真贯彻创作意图,各处的创作......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


·收到的交强险赔偿怎么走账何时拿到赔偿金?
      交强险是车主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自己不能赔偿,可以请保险公司赔偿的一种商业类型的保险,交强险是强制性保险,购买车辆时,每位司机几乎......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快,但是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完全不能松懈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快,但是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完全不能松懈,这不仅关系到国家的财产安全,还涉及了各家各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只有过硬的建设工程......


·无证房属于违建吗?会被强拆吗?
      无证房属于违建吗?会被强拆吗?无房产证的房屋并不一定是属于违法的建筑,认定建筑物是否违法,主要看建筑物兴建的过程是有没有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规定,......


·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吗?
      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吗?劳动合同可以如何约定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


·监视居住的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


·个人股权转让如何交印花税?
      个人股权转让如何交印花税???????个人转让股权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我们在股票交易市场上面交易,买卖股票时,证券公司会帮我们代扣代缴印花税,另外就......


·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我国其实在很多的法律当中都有提到过对当事人作出处罚的时候要适当,所以这里的适当就给了有机会作出处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