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行政不作为构成要件是哪些?

行政不作为构成要件有哪些?一是申请要件-行政相对人向行政主体提出了实施一定行为的合法申请。按照行政主体能否主动作出行政行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两类。对照《行政复议条例》第九条第(四)、(五)、(六)项和《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八)、(九)、(十)项规定的可以申请复议的三类行政不作为案件看,可以发现,除可以申请复议的行政不作为案件的种类得到扩展外,另一个细微变化是:《复议条例》第九条第(六)项单纯规定,“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可以申请复议;而《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项则强化规定,“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障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可以申请复议。可以发现,立法者在此突出了“申请”这一前提条件。再从《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八)、(九)、(十)项的三项规定来看,可以申请复议的三类行政不作为,均有“申请”这一前提条件。从这些变化中可以看出,立法者现在的态度是,行政主体只在对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不依法履行时,才构成行政不作为;行政相对人对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怠于行使职权的,并不构成行政不作为(而构成渎职)。二是职权要件-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事项具有法定职责和管理权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主体作出的一定具体行政行为,要在被申请的行政主体的法定职责和管理权限范围内。若行政相对人申请作出的一定具体行政行为不在被申请的行政主体的法定职责范围内,如申请公安部门发放社会保险金、申请劳动部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不能对被申请的行政主体的不答复、不办理行为以行政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复议。其次,行政相对人申请作出的一定行政行为要在被申请的行政主体的管理权限-地域管辖、事务管辖和属人管辖范围内。比如,发放-是公安部门的法定职责,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是民政部门的法定职责,保护受教育权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若据此法定职责,甲省某市某区的公民要求甲省公安部门办理-,乙省某市某区的公民要求甲省某市某区的民政部门向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某外国籍公民向其住所地丙市某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保护受教育权。因省级公安部门并不直接承办具体的-事宜,行政主体只对其管辖区域内的相应事务具有管理权限,申请人不按管理权限要求行政主体作出一定行政行为,被申请的行政主体不予办理或答复的,申请人不能以其不作为为由申请行政复议。三是期限要件-行政主体未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式实施一定的行为。行政主体为一定行为的时间,少部分法律法规已作出规定,包括《行政复议法》在内的大多数法律法规未作出规定。在没有规定法定期间的情况下,学理界主张根据多方面因素,如行政主体处理类似问题的惯用时间、事件本身的难易程度、行政主体的主客观条件、有无法定阻碍事由等,确定一个合理时间,并以该合理时间为基准,确认是否有不作为的事实存在。这种“经验性”“任意性”的做法,因难以平衡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间的利益而容易引发争议,也因难以使不作为型行政复议步入“依法”轨道而损害行政司法活动的特有价值。本人认为,《行政复议法》应当采取一定的立法技术,对行政主体履行法定职责的期限作出明确、适当的规定,以此来明确行政主体履行职责的合理期限和行政不作为的成熟期限。在此期限内,行政相对人不得认为行政主体不作为并申请行政复议;超过此期限,行政主体若没有依照法定程式做出一定的行为,如履行(办理)当事人申请的事项,或书面告知当事人不履行(办理)的理由,则构成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事件的认定一般是由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存在失职的情况下造成的,对公民提交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没有及时的办理和处理,公民可以根据行政不作为的相关处理方法,向上级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向纪律等部门提出举报等反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1.当地工商分局领表填写;2.行政中心工商窗口核准名称;3.材料齐全后去当地工商分局办理执照。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会退税吗?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会退税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平时没有申报扣除,年终汇算清缴补充申报扣除会退税。具体退税的情况有:(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


·对方肇事逃逸怎么赔钱?
      对方肇事逃逸怎么赔钱?1、对方由于肇事逃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后,第三者责任险由于通常保险公司规定肇事逃逸不予理赔,因此就超过部分,应该向肇事......


·哪些条件会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哪些条件会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一)行为人须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是指各级政......


·离婚后请求分割财产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后请求分割财产时效是怎样规定的1、离婚时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离婚时财产没有分割,离婚后没有分割的财产始终处于共有状态,因此这个问题不是债......


·一、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吗?
      一、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吗如果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那么就应该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


·公司章程的法律风险
      公司章程,是指就公司组织及运行规范,对公司性质、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活动方式、权利义务分配等内容进行记载的基本文件。公司章程是公司存......


·立案决定书送达回执是什么?
      立案决定书送达回执是什么?一、立案决定书送达回执的含义回执就是回复的意思,代表你已经阅读后并且同意观点,送达回执就是将本人文件签收后送回发出......


·合同法留置权适用的合同类型有哪些?
      合同法留置权适用的合同类型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合同法留置权适用的合同类型有哪些的问题在民......


·合同签约违约金数额过高怎么办
      一、合同签约违约金数额过高怎么办?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权相予以适当减少,以使违约金......


·各种类型的法人任命书范本
      各种类型的法人任命书范本法人任命书是一项重要的书面材料,是为了更好的保障我们人身权益,所以它的格式最重要的就是要书写规范,比起简简单单的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