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一、房款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一、房款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1、先订立买卖合同,后将房屋抵押2、一房二卖3、故意隐瞒已将房屋抵押的事实(先抵押后签订买卖合同)4、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5、故意隐瞒所出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二、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适用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经营者和消费者。消费者是请求权的权利主体,经营者是惩罚性赔偿金的义务主体,其它人不能成为惩罚性赔偿的主体。第二,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关于欺诈行为,人们看法不一。目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第三,惩罚性赔偿以消费者有实际损失为要件。这里的问题是如何认定消费者的实际损失。笔者认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要支付一定代价,如果支付一定价金所得到的商品或者服务是不真实的或者质量有瑕疵时,他本身就受到了损害,包括物质损失、精神损害以及其他无形的精神损害,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金。第四,必须由受欺诈的消费者提出双倍赔偿的要求。因为民事责任的承担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消费者没有提出该要求,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追究经营者双倍赔偿的责任。惩罚性赔偿金根据其适用的范围和意义,一般都是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惩罚性处理,涉及到房款支付不合理或者房屋销售部门存在违法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并要求违反规定的一方支付相应的惩罚性赔偿金,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离婚后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约定由女方实际抚养孩子的话,此时也不能免除男方的抚养义务,通常这时是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在离婚之后却......


·不能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
      不能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一、不能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出国么?
      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出国么?一、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出国么?解除取保候审是否能出国需要看具体情况。因为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要是受过伤的话,即使伤愈了,此时也会因为之前的伤害情况对自身的劳动能力造成一定的损害,严重的情况下甚至还会导致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一般哪些犯罪不适用缓刑
      一般哪些犯罪不适用缓刑一、哪些犯罪不适用缓刑1、对象为被判处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会危害......


·钢材买卖购销合同范本
      钢材买卖购销合同范本钢材买卖购销合同范本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劳动关系签转协议模板是怎么样的?
      劳动关系签转协议模板是怎么样的?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甲......


·偷税漏税刑事规定是怎么样的?
      偷税漏税刑事规定是怎么样的?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


·用童工不发工资怎么办?
      雇佣童工在我国属于违法雇用行为,但是有些未成年人为生活所迫或用人单位一味的缩减用人成本,童工雇佣现象在我国屡禁不止。虽然童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买房子的五证是哪五个证“五证”是正规合法的房地产
      买房子的五证是哪五个证“五证”是正规合法的房地产开发商出售房产时必须具备的法律证明文件。如果五证不全,则表示商品房可能是没有资质的违法违章建......


·放弃继承权在什么时候开始提出
      放弃继承权在什么时候开始提出所谓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作出的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权的决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