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个人独资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个人独资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一、个人独资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行使职责。法定代表人对股东(或股东会)承担责任和享有权利。因此,非股东法定代表人应与股东(股东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果没有签订聘用合同,则存在很大风险。比如:公司做了违法的事或者在外欠债,执法部门或债主一定到公司找法定代表人处理。另一方面,如果公司内部出了问题,股东(股东会)也会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有职有权,对公司进行实际管理,公司有没有问题自己心里是清楚的,反之,如果只当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则肯定是陷阱,应小心。
  
  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安排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不合法的。自己不愿意当这个法定代表人可以要求你老板变更法定代表人。如果老板拒绝变更法定代表人,又没有正当的理由说服你接受这一聘任,你可以到工商行政部门申请撤消对你的聘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保管的公司档案中肯定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名,这个签名如果不是你的亲笔签字,这个文件就是无效的,聘任你为法定代表人也是无效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法人变更
  
  1、变更的原则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 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 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 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2、变更的形式
  
  1.法人的合并。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由于合并不需经过 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法人合并,有新设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两种方式。新设式合并也称创设式合并, 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吸收式合并也称吞并式合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被 吸收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法人合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韵合并决定和合并各方缔结的合并合同。为保障各合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合并前将合并 决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应照办。否则,法人不得合并。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2.法人分立。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合并同样的优点。法人分立,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式。新设式分立也 称创设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法 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决定、债务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3.法人合并与分立的效果:
  
  (1)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2)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 [7] 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综合上面所说的,法人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且只有拥有法人公司才可以正常的运营,对于法人的人选一般是公司的股东,但都不能胜任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处聘不是股东的人来进行担任,最重要的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酒驾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
      酒驾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酒驾交通事故,一般是负全责。具体的责任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1、酒后驾车肇事的行政处罚酒驾所负的行政责任......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担保合同是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约定,保证人在权利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担保债务的协议。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被称为担保人和......


·拐卖儿童不阻碍解救的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拐卖儿童不阻碍解救的减刑标准是什么?拐卖儿童不阻碍解救的减刑标准是行为人主动自首并协助案件取得进展的,便可以减刑。区分本罪与聚众阻碍......


·缺席判决会自动离婚吗
      我国是没有缺席判决自动离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出席庭审的,法院会作出缺席判决,但会不会离婚,由实际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


·一,所属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一,所属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公司法规......


·由于职员在工作工程中受伤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
      由于职员在工作工程中受伤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故而各地相关立法机关都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通过对比法律规定,各地的认定标准的......


·起诉离婚要多久才算自动离婚?
      一、起诉离婚要多久才算自动离婚?不管多久都不能自动离婚;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起诉到人民法院离婚,需要人民法院判决才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有哪些?
      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有哪些?现在我国对设立企业的要求降低了很多,而且在设立企业的时候很多的东西都是可以进行出资的,而不单单只能以资金的......


·房屋买卖合同法律规定的相关合同条款
      在房地产市场火热的今天,房屋买卖行为的发生更加频繁,而房屋买卖过程中最关键的程序就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是交易成立的凭证,也是物权变动的......


·遇到网络诈骗怎么办?
      遇到网络诈骗怎么办?现在因为科技越来越发达,网络算是现在每个人都能接触到的东西。而我们现在社交软件也是各式各样,微信,这可能是每个人手机都会......


·征管法实施细则的内容?
      征管法实施细则的内容?我们的法律多种多样,涵盖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尤其是在一些涉及到经济利益的法律更是细致入微,税收的征收与我们的生活本身就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