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额15万诉讼费缴多少
一、标的额15万诉讼费缴多少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 交纳标准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诉讼费怎么负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4、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5、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6、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7、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8、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9、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10、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11、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提出异议致使督促程序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12、公示催告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虽然涉案金额达到了15万,但如果本身并不属于财产案件,而是非财产案件的话,那么案件受理费其实也收取不到那么多。比如是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并未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那么一方向法院起诉的话,此时收取的案件受理费就应该是50元-300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内蒙古职工工伤待遇是什么?
工伤待遇标准1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90元。2伤残5-6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
·民事诉讼调解是必要程序吗,有哪些缺点?
民事诉讼调解是必要程序吗,有哪些缺点?一、民事诉讼调解是必要程序吗对于民事案件的受理、审理、调解、执行等一系列程序,我国制定了《民事诉讼法......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
·解除劳动关系时,代通知金补偿是按照工资条吗?
解除劳动关系时,代通知金补偿是按照工资条吗?是按上一月的工资标准支付。是用人单位由于违反规定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是为了赔偿当事人没有及时地......
·2023年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真的吗?
2023年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真的吗?一、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真的吗?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真的,但是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1、上年度综合所......
·引起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是什么?
引起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是什么一、引起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是什么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工伤鉴定怎样评定级别?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受到的伤害,随着现代社会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当劳动者遭受工伤时,他们很多会选择维权,也就是去工伤鉴定机构去......
·试点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纳税
试点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纳税按照《试点实施办法》和《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试点实施之后购进或自制......
·个人债权转让可以无偿吗?
个人债权转让可以无偿吗?人债权可以无偿转让给其他人,只要通知到债务人,就生效了。《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