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一、另一半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另一半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一方出轨,并不一定能少分财产。但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实出轨并不会导致离婚财产的分割从根本上受到太大的影响的,对方出轨属于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出轨的这一方对自己进行精神赔偿,但是离婚财产的分割本质上来说还是要秉承着夫妻共有财产平等分割的这样一个原则进行的,而且不要因为对方时间有过错就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影响财产分割。
  
  如果外遇是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主要原因的话,那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在进行离婚的时候是可以平均分割财产的。但是如果是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在分割财产时,未出轨方可以要求出轨方进行一定金额的损失,如果双方协议不成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要求相关的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
      我国目前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包括:   1、《劳动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


·劳动者的加班时间有没有限制
      劳动者的加班时间有没有限制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生产经营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1、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批准,办理完了所有手续,你辞职或公积金停止缴纳,被封存,都不影响公积金贷款了,只是你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充钱,以免影响扣......


·自动判离婚几个月能判下来?
      自动判离婚几个月能判下来?自动判离婚三个月能判下来,起诉要过三个月法院自动判离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


·履约保函和履约保证金的区别有哪些
      履约保函和履约保证金的区别有哪些?在生活中,协商当事人就某一事项达成一致后会就此类事项的具体协商细节草拟合理合法的文本,双方就所草拟的文本内......


·水利设施征地补偿标准知识是什么
      其实关于征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没有具体的补偿计算的。其不仅仅要考虑多种因素,同时还要保证人们的利益。那么在我国水利设施征地补偿标准知识是什么......


·我们知道 ,饮酒开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当事人如果被交警抓
      我们知道,饮酒开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当事人如果被交警抓获,会根据当事人是否处于醉酒状态而给予不同的处罚。饮酒驾车之后,交警会对当事人开出......


·一、租房不到期押金能退吗?
      一、租房不到期押金能退吗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


·民事诉讼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律程序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律程序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


·我国刑事回避的主体具体是什么人?
      我国刑事回避的主体具体是什么人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


·承揽合同专利侵权都有哪些形式?
      我国的社会经济市场呈现多方位的发展态势,许多公司在市场中各尽其职,各尽其能。承揽合同就是一方拥有技术,一方拥有加工。双方形成互补关系产生的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