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发明专利如何申请流程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的专利法颁布以来,在我国越来越多的专利开始被申请,我国现在每年的申请专利的数量越来越多,急剧增长,我们现在的人们越来越重视专利权的问题,知道用合法的手段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当我们有一项不错的很有价值的发明创造研发出来后,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去申请专利,在自己所在的国家的相关的专利申请部门去申请专利,保证自己对发明创造的独占性和排他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申请专利可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我们可以用国家认证肯定的专利权去保护我们的发明创造不被其他人无理使用,也可以防止别人恶意的盗用或者被其他人进行模仿仿造。另一方面我们拥有发明创造的专利权,我们可以用专利权来获得应有的收益,我们可以通过专利去投资,把专利作为一种强有力的企业的资本,加强企业技术竞争力,此外还可以转让专利的使用权获得相应的收入,都是专利给我们带来的收益,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发明专利的具体的申请流程。根据我国申请专利的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发明申请专利的申请流程主要分为受理阶段、初步审查阶段、公布阶段、实质性的审查阶段以及最后的授权阶段,具体内容如下:1.受理阶段。专利局当收到申请专申请后,会根据初步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专利局就会确定申请日期,并下发给申请人具体的申请号,核实清楚相关的文件资料清单,就会给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关于申请文件,有一定要求,不能出现字迹不清楚,缺项漏项,如果附有图片要用专业的绘图软件进行绘制图表,不能是手工绘图的,如果有附照片的,照片一定要清晰不能模糊不清,这些相关的材料必须要准备齐全。2.初步的审查阶段。如果可以受理后,就要申请人准备进行按照规定进行缴纳的申请费,然后就可以进去基本的审查阶段。初审时候的审查要进行保密的审查,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提出建议或者提出明显不合理的意见,申请者要针对审查人提出的意见和质疑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有效的回复,并且要将回复资料进行分类回答。3.公布阶段。如果发明通过了基本的审查,那么就会进入公布阶段,正常情况下专利局会在通过审查后的一年半后对专利申请进行公布的程序,经过一系列的复核、编辑校对,和处理及排版的印刷,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在相关的专利报纸上进行专利的公示。4.实质性审查阶段。主要是指申请人申请初审通过,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查人将会从专利的实用性,创造性和新颖性等方面对专利进行全面的实质性的审查工作,审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或者存在问题的,申请人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作详细的回答和修改。5.授权阶段。实质性审查后专利局审查部门未发现可以驳回申请的问题,将可以有审查员做出相应的授权通知,完成审查,最后进行专利的登记等流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如果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
      如果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一、如果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违法解除的赔......


·一、贷款买车划算吗
      一、贷款买车划算吗的比对贷款买车划不划算并不是绝对的。要将个人情况与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其他因素综合来看,才能得出贷款买房是否划算的结论。为......


·杀了人逃跑20年后会不起诉吗
      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则不受追诉时效限制,只要抓捕归案了,不论潜逃了多少年都可定罪判刑。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


·此借条拍照与原件有效吗?
      借条拍照与原件有效吗?拍照只能证明债务存在,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在债务人无异议的情况下使用,只有原件才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应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应满足的条件是什么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费用谁出?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费用谁出?法律规定民事诉讼费用谁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


·原始股权投资骗局的特征是什么
      生活当中的各位股民应该说对于在股票市场当中的原始股应该都是比较熟悉的吧,因为在股票市场当中其实都是把公司在没有上市之前发行的那些股票称之为原......


·犯罪构成的要件内容是怎样的
      提到犯罪构成,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在对具体的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就要看是否与法律中规定的犯罪构成的要件内容符合,在符合的情况下才属于犯罪行......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公证存在哪些情形的不予公证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公证存在哪些情形的不予公证一、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公证存在哪些情形的不予公证?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


·最新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县城规划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89488元......


·夫妻分居时间如何计算,怎么算分居时间
      夫妻分居是可以作为法官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但分居离婚的,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才行,这其中就包括了对分居的时间要求。那么您知道分居时间如何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