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一、父母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一、父母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继承的类别有哪些?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
  
  2、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3、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权利。为了保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物质及经济利益,因而设立了代位继承制度。
  
  综上所述,一些父母在老年体弱的时候,会先一份遗嘱,明确财产的分配方式,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顺序先从子女、配偶等第一顺序人开始,各方可以根据财产总额确定各自的比例,原则上是均等分配。当然,对于生活比较困难的,多给些也是可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是几年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是几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


·事故发生后为治伤离开现场算逃逸吗
      事故发生后为治伤离开现场算逃逸吗一、事故发生后为治伤离开现场算逃逸吗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要多少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要多少钱?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自住商品房首先是商品房,但政府在出让土地时就对开发商限制了未来的......


·没有遗嘱的房屋要怎么分?
      相信您都知道,公民生前若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在其去世之后就需要按照遗嘱中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分割,这里面若有关于房屋的安排,则也是要严格按照......


·合同赔偿上限是多少
      合同赔偿上限是多少关于合同违约主要是两方面的,即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义务与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如果合同当事人违反了其中任何一条的话,那么就会对另......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对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后可以取保候审吗这个问题,我们要考虑两个法律关系:其一,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如何量刑;其二,什么条件可以取保候审,只有将这两个......


·职务犯罪是一种应受刑罚是什么?
      职务犯罪就是指一般的工作人员,比如集团企业,公司等高层的职员,因为手上握着实权,所以利用职务的便利从而做一些违反法律的行为。包括国家机关的工......


·小产权房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房产,很多地市在对于它的合法性的规定
      小产权房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房产,很多地市在对于它的合法性的规定上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而且,在购买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限制的。那么,深圳小产权房能......


·结婚20天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结婚20天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一、结婚20天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是否签有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如有按协议。如没有按法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南京发放高温费的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南京发放高温费的法规是怎么规定的?2017南京高温补贴标准一览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理?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