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犯罪嫌疑人已经批捕多少时间判刑?

一、犯罪嫌疑人已经批捕多少时间判刑?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
  
  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简易程序20天内审结。)
  
  以上为一审程序
  
  如果有一方对一审不服则需要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也是一般一个月,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最后判决生效。
  
  所以总共的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
  
  二、被批准逮捕后是不是要判刑
  
  公安机关掌握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证据后,可以申请逮捕,经检察机关批准后执行。因为被依法逮捕后会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且又是存在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实施的,所以有些人以为被逮捕后即会被判刑。
  
  事实上,犯罪嫌疑人是否被判刑,要看法院的判决。所以,只是被批准逮捕后,犯罪嫌疑人不一定接受刑事处罚。
  
  不过,公安机关申请逮捕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已经掌握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明证明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被查证属实。
  
  2、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所以,被批准逮捕时,针对的是有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如果根据掌握的犯罪事实,对方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等较低刑罚的话,那么就不适用逮捕。
  
  因此,一般被逮捕后经判决有罪的话,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刑了。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
  
  当然,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后,发现有错误的话,法院判决无罪的,也不会被判刑,并且,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三、《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嫌疑人已经批捕那么就意味着证据基本上已经齐全,但并不代表着马上就要进行判刑,一般会有一个侦察期必须要等到案件的证据可以证明了犯罪实事之后才能进行起诉,但是也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期限,所以,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就要好好的把握好时间,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案件可以更快速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怎么约定借款利息 他人借钱不还该怎么办
      在借款活动中,应该怎么约定借款利息呢?当事人在约定利息时最好不要约定的太高,不然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同时,借款人也不愿意偿还高额的利息,并且......


·劳动仲裁裁决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裁决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


·侵占遗失物价值解释的相关规定
      侵占遗失物价值解释的相关规定捡东西也是经常发生的事,生活中总会有些粗心大意的朋友遗失东西,有时金额涉及很大,而拾得者却拒不归还,这就是属于......


·保全金额能超过诉讼标的吗?
      保全金额能超过诉讼标的吗财产保全超过诉讼标的范围是不可以,并且财产保全的申请需要由当事人提出。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


·散打中打伤人故意伤害判几年?
      散打中打伤人故意伤害判几年?散打中打伤人故意伤害判三年,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


·没签劳动合同能索赔吗
      生活中,大多数的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也有一些情况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对于劳动者来说,没签劳动合同能索赔吗?如果发生了工伤事......


·商标续展办理是否共有商标
      商标续展办理是否共有商标一、商标续展办理是否共有商标商标续展办理就是原来的商标,所以是共有商标的。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


·1.提出申请
      1.提出申请。二手房买卖的双方带齐相关的材料到银行办理手续。先领取二手房个人贷款申请表并填写完整准确,填完之后就把申请表还有材料都交给工作人员......


·现阶段我国法律中对离婚方面的相关规定越来越完善
      现阶段我国法律中对离婚方面的相关规定越来越完善,您都知到离婚时对离婚的具体分配事宜会通过法院的判决书进行相关的决定,但是很多人对于判决书的相......


·一、发生交通事故什么地方定残?
      一、发生交通事故什么地方定残?建议当事人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鉴定结果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一般鉴定机构不接......


·朋友借钱借条格式是怎样的?
      朋友借钱借条格式是怎样的?一、朋友借钱借条格式是怎样的?借条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