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好意施惠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怎么进行判断?

民事法律事实1、概念与类型。民事法律事实,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民事法律事实包括:状态(近亲属关系、未成年、善意、恶意等)事件(绝对事件、相对事件)行为(表示行为、非表示行为)2、好意施惠关系好意施惠关系,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其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判断标准法律行为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意思表示而发生一定私法效果的法律事实。如买卖、借款、承揽合同等,都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法律行为虽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但人基于内心的意思而发生的行为,未必都是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是指人基于内心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意思,而表示在外的行为。与法律行为不同,好意施惠的行为也是基于一定的意思而表示在外的行为,但行为人不具有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效果意思。债的关系与好意施惠关系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具有负法律上义务的意思。但在实务中,经常难以区分,通常有偿的约定应当认为是债的关系;而无偿的约定,应当看受益人的相对人,对该约定有无特别利益而定,如借贷、赠与、委任、寄托等。若当事人并无受其约定拘束之意,则为好意施惠关系,如约定让亲友搭乘顺车至某地,受同事或友人嘱咐代购某物,邀请友人散步或参加宴会等。在无偿的约定情形,当事人究竟有无受拘束之意,亦即究竟意在成立合同,或仅为好意施惠关系,应解释当事人的意思,斟酌交易习惯与诚实信用原则及当事人的利益,从相对人的观点加以认定。履行请求权1、相对人无给付请求权。好意施惠关系并不是合同关系,无法律上的拘束力,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债的关系,当然也就不发生给付请求权。如甲答应乙于某日顺路搭乘其车去A地,乙不因此取得要求甲载其去A地的请求权。   2、好意施惠的施惠者不为履行或不为完全履行,对相对人所受损害,不负不完全给付的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否应负侵权责任则应视具体情形由个案予以认定。(1)好意施惠的施惠方,因其故意或过失侵害他方的权利,原则上仍应就其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权利,负损害赔偿责任,但过失应就个案进行合理认定。如让亲友搭乘顺车,施惠人驾车违规发生车祸致搭车人受伤,仍应依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的规定负损害赔偿责任。有观点认为,好意施惠属于“无偿”,应于施惠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下负损害之责。王泽鉴先生认为:好意施惠关系,尤其是在搭便车的情形,好意施惠的施惠人原则上仍应就其“过失”不法侵害他人权利,负损害赔偿责任,惟过失应就个案合理认定之。对他人生命身体健康的注意义务,不能因其为好意施惠而为减轻,将其限于故意事重大过失。王先生的观点值得赞同。(2)好意施惠的施惠方并未侵害他方权利,仅因其不履行或不为完全履行,致对方受“纯粹经济上损失”,如乙未依“约定”叫醒甲,致甲未能在A站下车,为此甲支出了额外费用,乙对甲支出的额外费用不承担责任。但乙若故意未叫醒甲,致甲受“纯粹经济上损失”,应承担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的侵权责任。好意施惠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之间的差别其实很好进行判断。首先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借款、买卖等有相关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效应。而好意实惠行为一般是赠与或者是搭顺风车这类自主行为。这就是好意施惠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之间的最大差别。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公司法人人数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人人数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一、公司法人人数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一个公司只能有1个法人和1个法人代表。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最新揭阳市抢夺罪量刑标准规定
      抢夺是出其不意的夺取受害人的财物,此时虽然会伴随着一定的暴力行为,但是程度却是轻微的,而受害人没有反抗主要也是因为太出乎意料,还没有反应过来......


·非公司法人包括哪些?公司法人、非公司法人的区别
      非公司法人包括哪些?公司法人、非公司法人的区别?公司法人就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以盈利为目得,从事一些生产活动的人。非公司法人通常只从事机......


·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吗?借贷中债权人如何维护权益?
      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吗?借贷中债权人如何维护权益?在日常交际中,人与人之间不外乎也会发生借贷关系。但有的时候可能处于双方的信任未对还款日期做出......


·上下班途中交通违章受伤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欠钱不还还要跑路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要跑路怎么办?一、欠钱不还还要跑路怎么办?1、欠债不还跑路,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债权人也可以起诉,然后申请执行欠款人的财产。2、......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如何计算?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如何计算?(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


·一、如果没工伤认定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吗?
      一、如果没工伤认定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吗?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关于工伤的问题我......


·后履行抗辩权防范风险怎么进行?
      后履行抗辩权防范风险怎么进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当事人存在违约的可能,因此合同是否能够完整的得到履行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为了减少这种风险......


·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发生劳动合同纠纷,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第三方机构(例如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其次,对于用人......


·对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既遂一般判多久?
      一、对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既遂一般判多久?对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