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一、婚前财产身故后如何分配?

一、婚前财产身故后如何分配?婚前财产身故后按照遗嘱分配,在我国对于一方去世婚前财产将按照遗产处理,婚后财产分按共同财产分割,属于男方或者女方的那部分也按遗产处理。对于有遗嘱的一般按照遗嘱来处置;对于没有遗嘱的话,按法定继承处理,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二、婚前财产的法律解释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权取得的理论,而且有超越司法解释权限之嫌。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因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为准。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那些有一定资产的民事主体,在离世之前一般都会立下遗嘱,对于此种情形,属于该民事主体的财产需要按照遗嘱进行分割,若是没有来得及订立遗嘱的,就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割隶属于其名下的财产,继承遗产的公民需要纳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协议分割
      协议分割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双方自愿,而且......


·一、疫情严重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一、疫情严重贷款还不上怎么办?因疫情严重导致当事人的贷款还不上的,可以向银行申请延迟还款,根据央行等五部门2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


·公司注册基本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基本户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注册基本户的流程包括提交开户申请、填写印签卡及银行审核编发账号等。基本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


·增加抚养费
      增加抚养费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


·新司法债权债务司法解释是什么?
      新司法债权债务司法解释是什么?债权债务司法解释1、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


·合同章是假的法院应该如何判?
      伪造合同订立合同的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的欺诈合同,以诈骗罪论处。被伪造的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


·合同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生效
      按照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


·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
      在我国宅基地作为农民自有住房的相应土地,我国对这类土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较为全面。这类土地一旦出现纠纷后,相关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进行解决这类事件,......


·收养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
      收养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一)违反《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1)收养关系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收养行为无效。(2)意思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