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嫌疑人批捕后公安局的办案时间是多久?

一、嫌疑人批捕后公安局的办案时间是多久?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 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也就是说,在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拘留或没被批准逮捕之前,法律没有规定相应的期限。如果嫌疑人被刑 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如果被批准逮捕,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最后是到法院。二、民事立案结案规定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3、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 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一)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二).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三)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公安机关具体进行办案的时间是没有相关规定,但是如果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逮捕之后,最迟检察院会在第37内下达逮捕通知,其次会有两个月侦查羁押期限。之后便会移交给检察院进行相关起诉审查。最后等候法院相相关时间来进行开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土地使用权转让免税条件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免税条件是什么?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转让人根据法律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再次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多种计税方式,......


·效力待定与可撤销的区别?
      效力待定与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一)合同的性质不同可撤销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求力。而效力待定合同实际上是未发......


·安徽省盗窃罪的量刑标准细化规定
      2017年4月份的时候最高法出台了常见罪名的量刑意见规定,其中就包括了的盗窃罪、交通肇事罪等一批生活中比较常见罪名的量刑标准进行细化规定。紧接着各......


·2023工伤认定时效有限制吗?
      工伤认定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门和焦点话题,现如今,工伤纠纷屡见不鲜,工伤矛盾层出不穷,很多时候都是源于双方对于相关法律的不熟悉导致的。例如2017......


·签订的仓储合同何时生效
      仓储合同何时生效仓储合同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这并不意味着仓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一回事。若当事人约定......


·立遗嘱应注意什么问题
      立遗嘱应注意什么问题1、在自书、代书遗嘱中应当注意不要忘了由遗嘱人签名。2、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口头......


·并购重组的好处有哪些?对公司发展有什么意义?
      并购重组的好处有哪些?对公司发展有什么意义?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产业资金链遇到瓶颈时,企业就应该考虑给公司融资,并购其他公司来达到增长资金......


·刑事拘留就意味着被判刑吗?
      刑事拘留就意味着被判刑吗?一、刑事拘留就意味着被判刑吗?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


·房租转租有哪些风险,转租房屋有什么风险
      一、房租转租有哪些风险承租人租赁房屋6个月以上的,应与出租人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未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后可......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权可以更改吗?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权可以更改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


·小孩抚养权的判定标准
      小孩抚养权的判定标准现在的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观念不断开放,这个社会赋予男女的自由的权利越来越多,今天的婚姻中的人们越来越多的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