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分为哪几种类型
一、土地使用权分为哪几种类型
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限于本单位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转让。出让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出租或抵押。必须遵守原出让合同有关规定使用土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其使用年限为出让年限减去原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的余期,而且可以依法进行再转让、出租和抵押。
土地所有权又称土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
1、招标出让
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书面投标形式,竞投某地段土地的使用权,由招标人根据一定的要求,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适用于开发性用地或者有较高技术性要求的建设用地。
2、拍卖出让
又称“竞投”,是指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所出让使用权的土地公开叫价竞投,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
3、挂牌出让
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4、协议出让
所谓的协议出让是指土地的出让方和受让方通过协商方式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般多用于工业以及政府为调整经济结构而给予优惠政策的项目。
五、土地出让年限到期如何处理?
按照《民法典》规定,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出让合同中另有规定或城市规划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可以申请续期使用,但具体实施办法还未出台。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告诉我们土地使用权分为哪几种类型。实际上土地使用权只有两个类型,而且我们要知道其中之一的土地划拨使用权只能作为单位来使用,严禁私自转让;另外的出让土地使用权需要订立严禁不可擅自更改的合同来转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立遗嘱什么年龄最合适?
立遗嘱什么年龄最合适?一、立遗嘱什么年龄最合适?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立遗嘱的年龄规定如下:1、18周岁以上的公民所立遗嘱......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驳回起诉?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有哪些一、行政诉讼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
·农村动迁房遗产继承应该遵循那些原则
农村动迁房遗产继承应该遵循那些原则农村动迁房遗产继承应该遵循那些原则1、男女平等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
·划拨地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
划拨地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近几年出现很多钉子户,主要是因为在解决征收土地的时候不能及时的解决与人们的的矛盾,导致的结果就是无论是执法人......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非法拘禁他人人身的行为,其实是对他人人身自由权的一种侵犯。要知道,我国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是提供了保护的,不允许任何个人或机构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
·申通快递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申通快递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申通快递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对未保价递送物品的灭失、损毁,按实际损失的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票,并......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付违约金吗
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职员在入职之后就必须要遵守单位的相关的规定,为了防止职员随意的离职,一般的公司都会规定若是想要离职,必须......
·山东社会抚养费政策法规
山东社会抚养费政策法规1、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
·民法总则第14条是如何规定的?
我们的民事行为,无一例外的都受到民事性质的法律规范的约束,而民法总则是民事法律的一般性规定,对于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等法律工作者,需要了解其中......
·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举证
工作过程中,劳动者是很容易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劳动争议的,而要是发现之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对争议的处理可能就有点麻烦了。不过此时可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