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有哪些内容

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有哪些内容商标保护权是一种公民的合法的权益,其实,关于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的相关的知识还是有很多的。那么,您对于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如何进行商标保护,如何申请延期等相关的知识了解多少呢?只有了解一下这些知识,才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相关。
   一、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保护措施有哪些
   三、商标保护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协商解决。
  商标注册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就相关的商标事宜协商解决;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可自行起诉,也可以委托国内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代理人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国家指定的代理组织名单可在本网站查询),或者按其所属国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请求人的主体资格应当符合以上第(2)项规定的情形。请求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处理请求时,负有举证责任;
  (四)向公安机关举报。
  对有证据显示侵权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的,将已经掌握的涉嫌犯罪的线索向管辖地的公安机关举报。对公安部门侦查终结,检察院已经受理并提起公诉的案件,可同时向受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五)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备案。
  商标注册人及其代理人通过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后,发现侵权嫌疑商品即将进出境的,可以向该批商品进出境地的海关申请采取保护措施。
  综上所述,关于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这个问题,我国的法律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在我们进行商标保护的时候,可以采取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向公安机关举报以及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备案等途径来进行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公诉科办案程序具体是怎样?
      公诉科办案程序具体是怎样?公诉科是检察院的所属科室之一。它的职责是对公安机关提交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我们普遍知道检察......


·农村土地确权后,村委会“强征”土地他们的权利到底有多大?
      农村土地确权后,村委会“强征”土地他们的权利到底有多大?农村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生活保障,是农民的“命根子”。尤其是在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土......


·抢劫罪犯罪预备怎么判?
      抢劫罪犯罪预备怎么判?抢劫罪犯罪预备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


·委托作品怎么确定著作权归属
      委托作品怎么确定著作权归属实践中有这样一类作品,是由他人委托进行创作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委托作品,相信您都清楚,作品自创作之时起就自动获得著......


·民事诉讼管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民事诉讼管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一、级别管辖(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员工被辞退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员工被辞退经济补偿金怎么算(1)计算基数: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规定有社平工资3倍的限制......


·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有新罪怎么办?
      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有新罪怎么办?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有新罪按照累犯来处理,根据《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


·我国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我国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


·一、离婚后有三个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一、离婚后有三个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是多少?离婚后有三个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是二十万元左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


·一、醉驾跑滴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醉驾跑滴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刑法》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


·法定继承权权的顺序?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定的遗产继承顺序分别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爷爷奶奶以及姥姥和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