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一、先同居后领证的风险?

一、先同居后领证的风险有哪些同居关系的风险有:1、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2、同居期间,同居者共同财产不同于夫妻共同财产,极易导致举证困难,从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同居者双方之间没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并且任何一方都可以与第三方共同生活或者结婚;4、同居者互相不能成为对方的法定继承人。如果决定同居,可以提前在以下方面做好风险防范:1、同居前或者同居期间就双方同居的财产、子女问题提前做出约定。尤其是在做出大额的投资或消费,诸如买房、买车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写清楚出资比例和将来有争议时的分割方式,并双方签名,否则没有在房本上登记姓名的一方会面临沉重的举证负担证明自己对房产也享有份额。2、同居者可互立遗嘱,并请公证机关公证或者交由中华遗嘱库保管,避免一方突然去世,另一方无权继承遗产。二、长期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同居有继承权吗?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指的是法定的配偶。即合法的配偶,虽男女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生活在一起,但是没有结婚等级证书,属于同居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婚姻。长期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同居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的规定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具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之后,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有关规定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末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瞥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补办了结婚登记的,在一方死亡后,另—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如果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间的关系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但是,若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如今,不管男女同居生活在一起多少年,实际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到结婚证的话,那么双方之间的关系也就一直无法合法化。而在同居的状态下,虽然也是过着“夫妻”一般的生活,但其中也有不少的风险,主要的就是上文中提到的四点,各位可以详细了解一下。若双方都符合结婚的条件,建议还是登记结婚,而不是同居生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股东会变更决议需要盖章吗?
      股东会变更决议需要盖章吗?股东会变更决议需要盖章吗?可以盖章也可以签字;1、变更股东的股东会决议应由旧股东签名,而新股东在实际变更之前,......


·合同扫描件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扫描件有法律效力吗一、扫描件具有法律效力吗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图片,作为复印件的形式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


·要约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要约是合同的一部分,在要约中除了生效时间的一系列规定外,还有就是生效要件的,这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那么,要约的生效要件有哪些?一共有几部分......


·父母离婚财产都给孩子是否可以
      有小孩的婚姻家庭选择离婚,在离婚案件中一般就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上会出现很多纠纷,小孩也是家庭重要成员,在财产分割时是不是也可以参与其中,来......


·在我国工伤认定要几长时间
      日常生产生活中,我们在工作的时候,可能各种的原因,一不小心就受伤了,如果因工作而受了伤,定义为工伤。工伤认定以后,所在的单位是需要承担相关的......


·继承权丧失的几种条件是什么?
      继承权丧失的几种条件是什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事诉讼中承担多大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事诉讼中承担多大责任?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事诉讼中承担多大责任?如果是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导致的民事纠纷,......


·信用卡诈骗开庭时间是什么时候?
      诈骗时刻在我们的身边发生,因此对于诈骗的防范时刻不能放松,如果网络的普及的情况下犯罪分子利用网络诈骗的比较多,行用卡诈骗的也比较多,诈骗对于......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


·一般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
      一、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第一,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


·孕妇可以起诉离婚吗,孕妇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一般女性在怀孕期间的称之为孕妇,此时除了会在工作上受到保护外,在婚姻家庭中也是享有一定待遇的。而这种情况下的孕妇往往都是比较脆弱的,在男方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