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岛市南区醉驾标准是什么?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5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10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并且永不能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永久不能重新考取。
二、《刑法》对醉驾的处罚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的;
(三)驾驶校车或者客车,严重超载超速的;
(四)运输超出规定以内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后两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规定处罚。有前两项行为,同时又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
三、相关司法解释对醉驾的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事故后逃逸,没有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醉酒驾驶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营运机动车并载有乘客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没有驾驶证,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检查,或者拒绝、阻碍检查但并没有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酒后驾驶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驾在交通管理的部门中规定必须承担责任,吊销驾照,甚至五年之内不能进行驾驶,醉驾属于意识紊乱的行为,一旦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判断,在驾驶过程中就会造成车辆的乱行,甚至会造成他人伤亡,进而不仅危害他人生命,甚至危害自己的生命。
综上所述,对于醉驾的后果的评定标准,不仅是要惩罚其酒后驾驶,其次还包括其造成的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主要分为未造成事故、醉驾运营类型车、醉驾普通车、造成事故等多种类型,来判定其惩罚标准。总之醉驾对于自身和他人都是有害无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自己交易公司法有哪些规制?
所谓自己交易,这是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矛盾的一种常见形式,许多人不懂其中的基本法则,不仅对公司的运营不负责,也很有可能做出违反公司法规定的......
·假想防卫与正当防卫的关系区别是什么?
假想防卫与正当防卫的关系区别是什么?1、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
·父母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
父母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
·民事诉讼二审终审制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二审终审制的规定是怎样的法院在对民事诉讼案件判决之后,会经过一定的时间才会生效,在这个时间内,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
·强奸罪没有证据了怎么办
一、强奸罪没有证据了怎么办强奸罪没有证据的话,那么就不能成立强奸罪罪名,不管是告别人强奸还是被告强奸的,都必须要有证据。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
·公司破产欠供应商货款怎么办
公司破产欠供应商货款怎么办公司破产欠供应商货款怎么办和债权人协商,说明情况,争取债权人谅解、推延还款时间,以便你们处理库存、分期偿还债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
·邵阳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邵阳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第一条为做好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下简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
·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是什么意思
在企业公司的运营过程中,需要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相关监督和制约。若是公司违反相关规定进行职务侵占的,相关部门会进行参与调查。那么,职务侵占罪中......
·医疗费
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身份证提前6个月能换吗
不能。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