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一、解除劳动合同养老怎样交费?

一、解除劳动合同养老怎样交费?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凭《养老保险手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失业证》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一)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前欠缴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为职工足额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中的单位应缴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欠费。(二)无能力全部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将企业划转个人账户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先行缴齐,划转部分由企业补缴,个人部分由职工缴纳,余额部分,由企业制定还款计划,定期还欠。(三)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入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算。重新缴费后,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分别合并计算。(四)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将已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继续统计为参保人员,不得因企业和职工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而拒绝办理接续关系手续。二、社会养老保险的作用(一)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二)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三)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各国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多将公平与效率挂钩,尤其是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养老金筹集模式。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其在职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有直接的联系,这无疑能够产生一种激励劳动者的职期间积极劳动,提高效率。此外,由于养老保险涉及面广,参与人数众多,其运作中能够筹集到大量的养老保险金,能为资本市场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尤其是实行基金制的养老保险模式,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积累以数十年计算,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更大,为市场提供更多的资金,通过对规模资金的运营和利用,有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在中国,90年代之前,企业职工实行的是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从此,中国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一个人退休后的生活,现如今的生活品质越来越高,想要享受这种高品质的生活前提就是有钱,员工在有能力时拿着每个月向单位领取的能勉强维持现有的生活,但是却不能不为退休后的自己考虑,所以在有能力的时候购买养老保险是非常有必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车主可以将醉驾能改酒驾吗?
      车主可以将醉驾能改酒驾吗?现在只要打印出测试单,数据就已经上传省级数据库,该库任何人没有修改权限,之后法制支队就会进行立案审查,超过时间未起......


·根据法律规定自书遗嘱需要手印吗?
      根据法律规定自书遗嘱需要手印吗?“自书遗嘱”可以按手印。按在签名上面。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


·一、好意施惠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需要赔偿?
      一、好意施惠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需要赔偿?好意施惠发生交通事故的,是需要进行赔偿的。好意施惠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七条什么意思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七条什么意思原告没有借条的,仅根据银行等转账记录作为证据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的情形下百。若被告提出该度转账记录......


·在我国怎么办分户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怎么办分户土地使用证我国公民现在之所以能够对土地进行使用,是因为依法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只有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我们才可以放心的使用......


·电信诈骗集团从犯判多久,有具体的规定吗?
      电信诈骗集团从犯判多久,有具体的规定吗?电信诈骗集团从犯判多久是没有固定规定的。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


·我们应该都能够知道
      我们应该都能够知道,各个地区的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可能各有不同,这也就意味着一些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不同,那么江阴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相应......


·包工包料不给钱能去劳动局投诉吗?
      包工包料不给钱能去劳动局投诉吗?一、包工包料不给钱能去劳动局投诉吗包工包料不给钱不能去劳动局投诉,这属于经济、合同纠纷,不是劳动纠纷,所......


·刑法中规定的扒窃属什么?
      刑法中规定的扒窃属什么?一、刑法中规定的扒窃属什么?扒窃就是盗窃,按照盗窃罪的处罚标准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扒窃: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公共场......


·出差补助标准2023年最新规定是什么?
      出差补助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用人单位在员工出差的时候会给一定的出差补助作为一项重要的员工福利,也是为了使员工更好地在出差期间进行工作的一种奖励......


·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如何认定
      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要是对单位财物有侵占的行为,要想定罪处罚的话,就需要先对其所得的财产数额进行认定,也即对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进行认定。那这到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