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夫妻一人死亡债务处理是怎样的

夫妻一人死亡债务处理是怎样的
  
  一、夫妻一人死亡债务处理是怎样的
  
  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通常人们会认为应该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还,其实这都不对,法律是不支持父债子还或者子债父还的。
  
  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应当有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那就可以在其个人财产中划拨清偿。
  
  通常来说,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担负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而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明确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条明确规定了对一方死亡后,共同债务应由生存一方清偿。
  
  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2、夫妻个人债务:
  
  (1)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另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该条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例外情形。一种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并且这种约定本身可以得到证明;另一种是《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


·第三代身份证有哪些新变化
      一、第三代身份证有哪些新变化?1、住址和户籍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建议把住址改成户籍地,并且为保护隐私,在身份证上展示到县区级或乡镇级就足够了,......


·农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农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在我国,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我国的农民。但是,现在的城乡基本上没有多大的区别,我国农村现在建设的也越来越好,很多......


·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是对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在我国土地管理法中规定,依法实行土地发证制度,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犯土地所有权和......


·走私武器、弹药罪判几年?
      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犯本罪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较重行政处罚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国家,普通老百姓可能比较了解多的就是一种形式处罚,也就是限制人身自由。但是我们国家除了这种处罚还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通常情况下,包括......


·民法追诉遗产时效期限规定是什么?
      民法追诉遗产时效期限规定是什么?民法追诉遗产时效期限规定是三年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


·办理继承关系公证费用是多少
      办理继承关系公证费用是多少一、办理继承关系公证费用是多少?继承关系公证费用是因人而异的,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


·有效见证遗嘱有什么要求作为遗嘱见证人
      有效见证遗嘱有什么要求作为遗嘱见证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


·已出租的房屋能够出售吗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有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自己手上有一套闲置的房屋刚出租出去,就有人愿意花钱买房。房主本意当然是想卖房,但又顾及到出售已出租的......


·拒执罪司法解释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拒执罪司法解释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