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范文包括哪些内容?

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范文包括哪些内容?
  
  一、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判决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二、格式内容
  
  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
  
  首部
  
  ⒈标题
  
  分两行写:在文书的上部正中写“×××人民法院”。判处涉外案件时,各级法院均应冠以中国的国名,字体比正文大些;在法院名称下一行正中写“刑事判决书”,字型要比正文大两号,以便醒目。
  
  ⒉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写文书编号。如:“[年度]×刑初字第×号”。
  
  ⒊公诉机关和诉讼参加人情况
  
  对于公诉案件,先写公诉机关即检察机关名称。如:“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能写“×××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
  
  对于自诉案件,先列自诉人。写自诉人的身份事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或职务、单位和住址。自诉人有数人的,依次列写。
  
  被告人的身份事项。在写完公诉机关或自诉人之后,写被告人身份等情况。如果被告人是法人的,应写明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如果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下还应插入“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
  
  如果一案有被告多人,应按主犯、从犯的顺序依次写出每个被告人的身份事项。
  
  在辩护人一栏,如辩护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如辩护人是其他人的,写“辩护人:×××,性别,年龄,在××单位担任××工作,与被告人是××关系”。
  
  自诉案件自诉人和公诉案件被害人,如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在其被代理人的次行书写。其代理人的写法与辩护人的写法大致相同。
  
  ⒋案件审理的有关情况
  
  案件审理的有关情况指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的表述,包括以下内容:案由和案件来源,即写明被告人姓名、罪名及案件由来(要写明法院受理本案的时间,以便计算审判期限);审判组织,即写明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是公开进行的,还是依法不公开进行的(写这一内容关系到是否贯彻公开审判原则)。
  
  正文
  
  1.事实
  
  理由和判决结果的成立要以事实为基础。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
  
  其次,重点写法院查明的事实。这一事实,是有罪、无罪和定性判刑的主要根据,所以要遵循“忠实于事实真相”的原则来写法院查明的事实。具体说来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⑴叙写犯罪事实的内容,要写明犯罪事实的七个要素,犯罪事实要写全面,反映案件行为人犯罪行为事实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结果必须周全。有的时候还要写上被告人的事后态度、表现。关于时间,要求精确,根据时间本身可以证明被告人有作案可能的案件,要具体写出年、月、日、时;关于地点,要写得确切,不要把相似的地点名称搞混淆,特别是作案地点的详细地址一定要写得精确;
  
  ⑵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是准确的,即犯罪事实要确凿。事实是否真实可靠,要让证据来说话,因此,在一审刑事判决书中叙写犯罪事实时,要列举经法院查证核实的用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罪重或者罪轻的证据来证明犯罪事实。证据必须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并且经过查证属实的事实。如果是主要根据间接证据定案的,证据与证据之间要能够相互印证。
  
  2.理由
  
  理由部分是阐述法院为什么如此判决,是把案件的事实、情节和裁判结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媒介。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⑴按照刑法的规定阐明定罪量刑的理由。通过分析被告人的作案动机、目的罪行表现、危害后果,来论证被告人的罪行性质,恶性程度和造成的严重影响,以刑法分则各条规定的罪状特征为依据,以被侵犯的直接客体为基础,确定其罪名。
  
  ⑵对控、辩双方的意见加以分析说明。控、辩双方的意见,在一审刑事案件中,一方是人民检察院的指控或自诉人的控告,另一方是被告人的辩解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在书写理由部分时,必须对控、辩双方所持的主要论点及理由加以分析,是正确的,表明予以采纳;错误的,予以据理批驳。
  
  ⑶正确处理事实、理由、判决三者之间的关系。判决理由在判决书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必须上与已经认定的事实、情节相适应,下与判决结果相一致。这样,事实、理由、判决三者之间才能相互照应,无懈可击。
  
  3.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是依照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对被告人作出的有罪或者无罪,犯什么罪,适用什么刑罚的处理结论,是判决书的实质部分,必须严格推敲,做到判决结果与事实、理由、法律相适应。一审有罪判决书应这样写判决结果:先写明被告人犯什么罪,然后再续写判处什么刑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罪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写,不能不写或滥定。以往有的判决书不写罪名,只写刑罚,如“判处被告人李××有期徒刑二年”。李××犯什么罪,要到理由部分去找;还有的判决书中出现过“判处盗窃犯王××拘役六个月”,没有用专句把罪名表述出来,是不妥当的;
  
  尾部
  
  尾部是判决书的结束部分,应依次写明以下内容:
  
  ⒈交待上诉权和上诉审法院在主文之后另起一行写明:“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日内,通过该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如果是自诉案件,上诉状副本的份数,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写明。
  
  ⒉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
  
  在尾部的右下方,由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依次署名,如系独任审判则由审判员或代理审判员署名。对于经院长或者庭长指定担任审判长的,不论本原来是审判员还是助理审判员的,应一律以“审判长”名义署名。助理审判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按照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其署名应为“代理审判员”。
  
  ⒊判决的决定日期
  
  在署名的右下方写明判决的年月日,如果是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应写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的日期,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⒋书记员署名
  
  在年月日下方署书记员名,并在年月日和署名之间的左下方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的条戳,以示核对。
  
  大家都知道法律案件在诉讼时会有第一审判决。但是很多人其实不是很了解第一审判决包括哪些内容,第一审判决是有一定的标准格式的,不能随意进行书写,需按照法院标准格式书写,其中包括的内容必须齐全,简单明了,能阅读之后立刻明白其中含义最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夫妻一方不知道另一方有债务是否需承担?
      夫妻一方不知道另一方有债务是否需承担?一、夫妻结婚后,如果一方不知另一方有债务,是否应承担?是否应承担取决于这笔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网络诈骗常见误区是什么?
      网络诈骗常见误区是什么?网络诈骗近年来被人们熟知,不管是电视、报纸、广播等等,在社会上揭露网络诈骗的过程,以提醒大众掉入陷阱,同时也教给民众......


·根据非法集资量刑标准非法集资8000万怎么处理
      在日常生活之中,非法集资案件是十分常见的,包括股票、债券投资,购买优惠卡、会员卡,以及一些众筹行为都是存在集资诈骗的现象的。在集资诈骗案件侦......


·一、南通婚内起诉抚养费可以吗?
      一、南通婚内起诉抚养费可以吗?01.夫妻双方婚内分居生活的,子女可请求未履行抚养义务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纠纷中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亦可要求另一方......


·一、与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一、与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


·婴儿几个月可以办护照
      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本、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理论上即......


·怎么对民事债务纠纷的利息计算
      怎么对民事债务纠纷的利息计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欠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取保候审能出国吗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
      取保候审能出国吗规定是什么?不能出国,因为取保候审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性质是属于一种强制的措施,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的刑法已经执行完毕了......


·在劳动过程中或者劳动环境中,尤其是在一些危险工种很可能给劳动
      在劳动过程中或者劳动环境中,尤其是在一些危险工种很可能给劳动者造成伤害,也就是我们日常常说的工伤。在下面文章内容中,我们将就工伤认定的范围是......


·什么是股权融资?什么是债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公司通过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交易公司股权等权益获得资金的融资方式。资金提供者通过购买股权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


·广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年规定和维权
      广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年规定和维权一、广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