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一、法定监护人的年龄是否有限制?

一、法定监护人的年龄是否有限制?
  
  法定监护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一般的情况来说就是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监护,是为监督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保护人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监护具有以下特征:
  
  1、被监护人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监护人的职责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二、法定监护人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及"罪责自负原则",刑法没有规定监护人要为其被监护对象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故监护人不可能因为被监护对象的犯罪行为而承担刑事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有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的规定,如果符合教唆犯的犯罪构成,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范围及选择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本身法定监护人就是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这些人的饮食起居负有监护和照看的义务的,同时,年满18周岁的正常自然人,如果连自己都没有办法独立的生存,特定情况下,法庭或者村民委员会等这些应该指派其他有条件的人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因为,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监护人范围还是比较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离婚诉讼中小孩会判给哪一方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那么具体来说,离婚诉讼中小孩会判给哪一方?另一方面,为了更好地保障子......


·应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


·醉驾交警队一年不移交的规定?
      醉驾交警队一年不移交的规定有哪些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


·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要担责吗
      生活中,借车给他人使用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当然没有出什么事情,到时间平安的将车换回来了,自然是最好的。最担心的就是借车给他人使用,结果还发生......


·拘役和拘留的最本质区别是什么
      拘役和拘留的最本质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


·一般在申请工伤鉴定的时候将相关资料提交完整的话
      一般在申请工伤鉴定的时候将相关资料提交完整的话,用不了多久工伤鉴定结果就会出来了,那么我们在申请工伤鉴定之后如果想要尽快得到赔偿的话应该怎么......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后果
      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若有应支付抚养费一方不给抚养费,......


·民法总则终止民事主体法律关系是什么?
      民法总则中对于民事方面的法律问题都一一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的同时也解决了现实中发生的各种社会纠纷,而民法总则将所有的社会主体作为可调整的民事主体......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代通知金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代通知金是怎么规定的所谓代通知金,也叫提前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


·在我国刑事抗诉书几日送达?
      一、刑事抗诉书几日送达?刑事抗诉书是在三天左右的时间内送达,一般在检方把文书给法院后由法院送,刑事抗诉书刑事抗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


·订立合同应采取什么形式?
      订立合同应采取什么形式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