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合同生效条件可以约定为付款吗?

合同生效条件可以约定为付款吗?是可以的,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买方在合同签订后,迟迟不付款,造成合同无法生效,可以视为合同已生效。那么。以付款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完全可以的。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二、附条件合同的特点是什么?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3、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民法典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4、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附条件合同在所附条件出现时分为两种情况:生效条件的出现使该合同产生法律效力;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解除条件的出现使该合同失去效力。综上所述,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如经过协商,对生效条件作出特别规定,比如付款为生效条件也是可以的。签订附条件合同要注意几个方面,这个生效条件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条件应当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如买方没有付款,则合同一直不生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死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古时候,杀人就应该偿命。但是放到现在这个法治社会来看,杀人的并不一定就会判处死刑。当然,实践中具体适用死刑的范围也是不同的。那到底关于死刑的......


·仓单的法律定义
      存货人与仓储保管人签订仓储合同后,仓储保管人在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时,应向存货人开具仓单。  仓单是仓储保管人给付给存货收到仓储物的凭证,......


·职工发生劳动工伤该怎么赔偿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


·黔石高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黔石高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土地补偿费黔石高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为每亩地四万元左右,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


·因男方家暴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离婚赔偿法律规定《民
      因男方家暴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离婚赔偿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


·董事长应当如何召开董事会?
      董事长应当如何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在公司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关系着公司的存亡以及公司的发展方向,董事会的董事更是具有一票表决权。那么,为了公......


·劳动者的过节费需要缴纳个税吗
      劳动者的过节费需要缴纳个税吗一、劳动者的过节费需要缴纳个税吗过节费,不管放在哪个科目核算,都应当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双倍工资支付的情形?
      一、双倍工资支付的情形有哪些可获得11个月双倍工资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


·一、离婚按揭离婚房产公证吗?
      一、离婚按揭离婚房产公证吗?离婚房产分割属于析产,需进行公证。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析产......


·入户抢劫如何认定,怎样认定入户抢劫
      我们都知道入户抢劫的罪行要比一般的抢劫行为严重,因此《刑法》中对这样的行为是给予了严厉处罚的。不过在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了解......


·对于检察院退侦最少几次?
      对于检察院退侦最少几次?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补充侦查一般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仍然证据不足的,应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